截至二零二三年及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本集团的收入、期内溢利及每股基本盈利之摘要如下:
于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中期期间」),本集团录得总收入约港币23,396,789,000元(二零二一年:约港币16,329,638,000元),较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相应期间」)增加约43%。本集团于中期期间及相应期间的收入的进一步分析如下:
附注: 其 他商品主要指钢铁产品、镍矿石、铬矿石及化工产品。
分销、贸易及加工业务贡献本集团中期期间的大部分收入。铁矿石及银锭及金锭贸易指主要商品的分销、贸易及加工业务。于中期期间,本集团亦进行铬矿石、镍矿石、钢铁产品及化工产品等其他商品贸易。来自分销、贸易及加工业务的收入由相应期间的约港币15,797,098,000元增加至中期期间的约港币23,089,693,000元。有关增加主要由于铁矿石及银锭及金锭交易量均增加。
本集团于中期期间就提供金融服务录得收入约港币307,096,000元(二零二二年:约港币532,540,000元)。中期期间收入减少乃由于基金交易活动减少。
中期期间本集团毛利亦由相应期间的约港币1,150,075,000元减少至约港币612,983,000元。毛利减少乃由于铁矿石贸易及基金交易活动的毛利减少。
中期期间产生其他收益约港币431,037,000元(二零二二年:其他亏损约港币25,816,000元)。透过损益按公平值列账的金融资产公平值变动收益合共录得港币392,195,000元(二零二二年:约港币1,541,000元),主要来自为收购Green Esteel Pte. Ltd的最多120,000,000股普通股授予本公司的选择权的公平值收益。此外,于中期期间录得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合共港币38,038,000元(二零二二年:约港币11,499,000元)。中期期间的利息收入增加乃由于利率上升所致。
中期期间产生销售及分销开支约港币4,300,000元(二零二二年:约港币4,076,000元),乃主要由于进口货物到中国时所支付的费用所致。
行政开支由相应期间的约港币176,849,000元减少至中期期间的约港币(119,284,000)元。减少主要由于员工成本减少与经营表现保持一致。
因本集团保理贸易应收款项及支付未偿还信托收据贷款产生的利息,本集团于中期期间产生融资成本约港币15,217,000元(二零二二年:约港币4,060,000元)。有关增加乃主要由于中期期间的利率上升。
于中期期间录得分占联营公司溢利总计港币23,984,000元(二零二二年:港币47,210,000元),主要来自分占联营公司连云港恒鑫通矿业有限公司及Green Esteel Pte.Ltd.之溢利。
所得税开支由相应期间的约港币118,028,000元减少至中期期间的约港币56,714,000元,与经营溢利减少一致。
本公司股权持有人应占的中期期间溢利由相应期间的约港币666,971,000元增加至中期期间的约港币830,044,000元。
本集团于中期期间录得每股基本盈利约港币4.95仙,而相应期间则录得每股基本盈利约港币6.16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