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二零二四财政年度」)内,本集团主要从事(a)可再生能源业务、(b)建筑废料及处理服务、(c)塑料回收╱金属废料业务及(d)放债业务,于出售医疗保健业务后,其已于二零二三年六月终止经营。
持续经营业务
可再生能源业务
本集团由二零一七年起已经开始专注发展可循环再造油╱生物柴油贸易。可循环再造油的性质为废食油,其可进一步用作提炼生物柴油的组成部分之一,而生物柴油为一种常用的可再生能源。
根据欧洲议会(European Parliament)的可再生能源指令2018/2001/EU(REDII),可再生能源业务的营运获得国际永续性和碳认证(International Sustainabilityand Carbon Certificate)(「ISCC」)的验证。本集团处理客户之产品规格,与原材料供应商讨论产品规格,并检查其原材料质量。
本集团在废食油及生物柴油方面已建立良好网络及伙伴关係,其则让本集团能够为可再生能源业务取得稳定的供应,并适时满足客户之需求。本集团能够(i)根据指定产品规格寻找合适的原材料供应商,并识别合适的供应商;(ii)与原材料供应商审视客户之要求;(iii)检查及保证原材料质量;(iv)就再加工及物流安排作出跟进;(v)根据ISCC之程序要求进行营运;(vi)担当两端之间的重要桥樑,以处理供应链中信用期的时间差异所产生之信贷需要;及(vii)由于本集团拥有世界认可的ISCC认证,因此可就产品质量给予客户信心,并帮助其满足可再生能源指令2018/2001/EU(REDII)以及燃料质量指令2009/30/EC内所载之要求。
此外,有关源自废料的原料及生物燃料的顾问及经纪公司一直担任行业内的重要中介人,其将为可再生能源业务行业的市场参与者提供宝贵的市场资讯及外国客户群。近几年,本集团已经与多家声誉昭着及具规模的顾问及经纪公司(例如OlyxB.V.、Nexus-brokerage及Greenea)建立稳固关係,其继续有助本集团接触及取得若干新客户。
(I)产品
本集团主要在中国及香港购买╱收集废食油、可循环再造油及╱或生物柴油以及棕榈废油甲酯(其已根据不同客户所需之质量规格再处理),并将其作为原料出售予海外及中国买家,以供买卖╱生产生物柴油及╱或用于其他工业应用中。
(II)客户
客户主要包括原料供应商及回收商,彼等于欧洲国家、东南亚及中国从事可循环再造的废食油、棕榈废油甲酯的贸易及╱或生产生物柴油。
(III)供应商
可循环再造油及╱或生物柴油由香港及中国的废油收集商供应;而棕榈废油甲酯则透过业务伙伴向东南亚及中国的供应商采购。本集团亦在香港直接以自身之收集车及外包物流公司向供应商及餐厅采购废食油。
可再生能源业务自二零二二年以来之发展:
(i)扩充营运团队
本集团已经招聘在香港市场买卖及收集废食油方面具有相关经验之员工加入营运团队(包括采购团队)。经扩充后的团队已经加强本集团接触到新客户及潜在客户的能力,并提升其采购能力。
(ii)开始经营本集团本身的储存及加工工厂
本集团已经成功在香港之工业用地设立其本身的储存及加工工厂,并取得相关许可证,以储存及加工废食油。本集团拥有所需加工机器及废食油的储存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由本集团本身的废食油收集车所收集者。
(iii)以本集团本身之货车车队在香港收集废食油
本集团已经在香港建立其本身之废食油收集车车队,开始以自身能力在香港收集废食油。本集团亦已经招聘外判伙伴以收集废食油,从而满足物流需要。
与此同时,本集团一直在积极建立其本地供应商网络,并已经与香港之餐饮供应商订立合约,给予本集团收集废食油的独家权利。
建筑废料及处理服务
本集团由二零零七年起开展建筑废料及处理服务业务。经过十多年的经营,本集团在德国的建筑废料及处理服务已经建立稳定经营业务,并与当地市场的业务伙伴及客户建立长期关係。
(I)产品
本集团收集及回收建筑废料及沥青,并将回收及╱或再生的材料转售以获取利润。此外,本集团亦根据客户所提供的配方及比例,提供加工服务及混合服务。
(II)客户
客户主要包括德国当地的建筑公司、政府机构及个人客户。(III)供应商
本集团主要从德国各建筑公司及建筑废料收集者处采购建筑废料及沥青。
塑料回收╱金属废料业务
本集团由二零一六年起在德国开展塑料回收业务。本集团亦于二零二零年六月在日本开展高档次塑料回收及处理业务,然而,由于原料供应在长时间疫情下持续缺乏,因此,有关处理业务已经由二零二二年四月起停止。本集团亦从事金属废料贸易,但目前并不活跃。
(I)产品
本集团的塑料回收业务为塑胶材料的回收(分拣、清洗及粉碎)。营运基本上分为以下两类:
处理活动:
塑料由商业废料收集者供应,就此,本集团会参考交来物料的重量向客户收费,并承担有关回收活动所产生的废物处置成本。
购买-回收-转售活动:
本集团从商业废料收集商及塑料经销商处购买塑料,在回收后以较高的边际利润转售。
(II)客户
客户主要包括德国及欧洲联盟成员国的塑料回收公司。
(III)供应商
本集团一直向从事环境服务及废料收集等工作而信誉良好的供应商处购买原料。
放债业务
本集团透过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卓福有限公司(「卓福」)进行其放债业务,其根据香港法例第163章《放债人条例》持有香港放债人牌照。卓福向认可且信誉良好之第三方及关连人士公司及个人客户提供贷款而收取利息,本集团从而产生收入。卓福会批给其客户有抵押及有担保之贷款。本集团放债业务的资本由本集团之内部资源拨付。
信用评估及贷款审批流程
本集团就其放债业务订有信贷风险政策及风险评估政策。在向其客户批出贷款前,本集团会就每份贷款申请进行独立评估。独立评估包括(但不限于)背景调查,以核实潜在客户之身份及还款能力。为方便本集团查核身份,潜在个人客户须提供其身份证或护照及住址证明,而潜在公司客户则须提供其公司注册证明书、宪章文件、最新周年申报表及董事职权证明书(如适用)等文件。本集团将会根据潜在客户之收入及╱或资产证明(包括其薪酬或收入证明、经审核财务报表、管理账目及╱或银行结单)评估潜在客户之还款能力。有关将以抵押品作为抵押之贷款,本集团将会根据支持物业拥有权之证明书、业权查册及估值报告(如有需要)评估抵押品之质素。如有需要,本集团将会委聘独立估值师,协助根据潜在客户所提供之估值核实抵押品之价值。
本集团之管理层会根据借款人及╱或担保人之相关财务实力及信誉以及有关抵押品之质素(如适用)审批贷款。在釐定贷款条款(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利率及年期)时,本集团会根据贷款金额、潜在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之声誉、将由潜在担保人提供之担保、潜在借款人之财务实力、还款能力及还款记录以及其所持有资产之质素进行全面评估。
在批准贷款前,本集团亦将会审视建议贷款是否可能分别根据上市规则第十四章及第十四A章构成本公司须予公布的交易或关连交易,以确保提供贷款将符合上市规则及适用规则及规例之适用规定。
有关尚未偿还贷款,本集团将不会主动要求借款人将贷款续期,但其会应借款人要求考虑将贷款续期。将贷款续期前,本集团会就续期贷款之建议条款对借款人目前之财务状况及信誉进行最新评估。此外,本集团亦将会审视借款人之还款记录,方决定是否将贷款续期及将贷款续期之条款。监察贷款可收回性
一旦批出贷款,本集团将会继续在有需要时对抵押品之价值进行检查,以确保其价值并无随时间出现重大下跌。此外,本集团将会对借款人之还款记录进行检讨。倘若任何贷款有本金或利息付款逾期之情况,本集团将会尽一切努力收回贷款,并考虑采取适当行动,例如向借款人发出催缴函以及在有需要时委聘外聘法律顾问以采取法律行动。
贷款减值政策
倘若借款人欠缴贷款本金,或已经进入破产法律程序或其他财务重组安排,或严重拖欠贷款利息,本集团会视其为已信用减值。本集团有关应收贷款及利息减值损失拨备之评估乃根据由香港会计师公会发出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之减值要求,采用预期信用损失(「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进行。本集团已经建立贷款信用风险分类制度,并根据内部信用评级将贷款分类为以下三类之一,进行信用风险管理:(i)履约中(正常信用质素)指在未来12个月内信贷风险及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现显着增加的贷款;(ii)履约欠佳(信用风险显着增加)指信用风险显着增加,并将会确认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贷款;及(iii)非履约中(已信用减值)指有客观减值证据,并将会确认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贷款。
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之贷款组合
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应收贷款及利息总额约为2,165,000港元(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2,165,000港元),其包括应收一名公司借款人(「借款人」)(其为本集团唯一的借款人)之贷款及贷款利息分别2,000,000港元(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2,000,000港元)及约165,000港元(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165,000港元)。借款人为本公司之附属公司实力环保(国际)有限公司(「实力环保」)的非控股股东,直至其于二零二三年四月出售其于实力环保之全部权益为止。有关贷款(「该贷款」)以汽车及个人担保作为抵押,为期一年,并按10%的年利率计算利息,利息须于该贷款到期日支付。于该贷款原到期及重续日期后,本集团与借款人已同意将该贷款延长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一日。于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内,本集团并无就其应收贷款及利息作出任何减值亏损拨备(二零二三年同期:无)。
由于面对紧张而波动的融资状况,本集团对新贷款之信贷质素已采取更审慎及保守之态度,因此,本集团之放债业务于近年已变得不活跃。
已终止经营业务
医疗保健业务
随着出现2019冠状病毒病疫症大流行,于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中旬,本集团已经作出多元化发展,成立其附属公司以展开医疗保健业务,其主要涉及实验室诊断服务及临床健康服务。经其重新评估商业可行性后,本集团已经于二零二三年六月九日出售医疗保健业务。
营运业绩
于二零二四财政年度内,本集团来自持续经营业务之收入约71,000,000港元(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二零二三财政年度」):约80,000,000港元),较二零二三财政年度减少11.3%。收入减少主要乃来自可再生能源业务分部。于二零二四财政年度内,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净额约14,300,000港元(二零二三财政年度:约9,000,000港元),按年增加58.9%。亏损增加主要乃由于在废食油需求减弱之情况下收入减少以及运输成本飙升,导致可再生能源业务分部之溢利净额有所减少。按年比较,于二零二三财政年度存在若干非经常性收益及亏损:(1)来自已终止经营之医疗保健业务分部的亏损约4,800,000港元;(2)出售附属公司的收益约6,400,000港元;及(3)出售厂房及设备的收益约1,000,000港元。
分部资料
持续经营业务
(a)可再生能源-可循环再造油╱生物柴油贸易及加工
于二零二四财政年度内,本集团之可循环再造油╱生物柴油贸易录得收入约62,200,000港元(二零二三财政年度:约73,100,000港元)。收入减少主要由于本年度内需求减弱及油价下跌所致。
由于来自欧洲之需求低迷,加上欧盟持续对中国进口进行调查打击市场气氛,因此,中国废食油价格暴跌。面对柴油市场熊市、现货需求欠佳及原料供应过剩,欧洲生物柴油市场表现疲弱,进一步加剧废食油的跌势。欧洲的废食油销售低于预期。
由于红海出现胡塞袭击之情况,使往来亚洲与欧洲之间的船只绕道至较长的好望角航线,由于航程距离及时间较长,耗用了运力,因此,集装箱运费自二零二三年后期以来一直上升。目前,运费较二零一九年水平高约三倍。船只改道及等候造成了延误,影响到大量生物柴油出货。买家已磋商延迟其订单或延迟生物柴油出货,进一步导致二零二四财政年度之销售额下降。此外,于二零二四财政年度,船运费上涨约1,700,000港元严重侵蚀了分部之边际利润。
(b)建筑废料及处理服务
此业务分部之收入涉及收集及回收建筑废料以及销售回收后之建筑材料。于二零二四财政年度内,此分部产生之收入约3,900,000港元(二零二三财政年度:约4,100,000港元)。
(c)塑料回收╱金属废料业务
于二零二四财政年度内,塑料回收╱金属废料分部录得收入约2,900,000港元(二零二三财政年度:约2,600,000港元)。原料价格波动的模式,加上回收产品需求不稳定,使塑料回收商的持续生存能力难以预料。于二零二三年,儘管回收塑料与新造塑料的市场走势一直在很大程度上不是挂钩的,但新造产品价低,继续对回收材料造成替代压力。全球新造塑料供应过剩,压低新造塑料生产商的价格并减少边际利润,对与廉价新造材料竞争的回收塑料生产商造成充满挑战的市场环境。上述情况使塑料回收商陷于投入成本攀升与买家希望以新造塑料价格购买大量回收材料之间,使回收商之经营利润被侵蚀至危险水平。另一方面,从欧盟以外地区进口更低廉之回收塑料仍然为欧洲回收商之忧虑来源,部分回收商于本年度再次经历边际利润收窄及零利润。面对该分部之不明朗因素及挑战,本集团已经尽力维持去年之销售水平,并且略有改善。
(d)放债业务
于二零二四财政年度内,该分部产生收入约200,000港元(二零二三财政年度:约200,000港元)。儘管美国联邦储备局最近决定减息50个基点,令美国经济掀起一股乐观浪潮,惟市场分析人士仍不确定减息对通胀及衰退风险之潜在效果。美国货币政策之重大转变,对全球经济及市场所造成之潜在重大波动风险仍然存在,因此,本集团将收紧信贷以保留资本。
已终止经营业务
医疗保健业务
经其重新评估商业可行性后,本集团已经于二零二三年六月九日出售医疗保健业务。
开支
于二零二四财政年度,录得开支总额(不包括财务费用)约47,000,000港元(二零二三财政年度:约50,900,000港元)。按年比较,已经于二零二三年六月终止经营之医疗保健业务有开支约6,200,000港元。此外,员工成本约为14,800,000港元,较二零二三财政年度约17,100,000港元减少2,300,000港元。另一方面,运输成本约为16,600,000港元,较二零二三财政年度约12,000,000港元增加4,600,000港元。除国际运输成本于二零二四财政年度飇升外,于二零二三财政年度,本地运输成本处于过渡至及适应新发展之本地废食油收集及加工的阶段而相对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