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分析
A)分销
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收入增加乃主要由于中国消费场合正常化及二零二二年底取消疫情控制措施后消费者信心恢复,令销售复甦,尤其是中端葡萄酒产品。
年内,本集团继续实施营销改革,以及落实产品和渠道策略。随着消费活动恢复后,本集团与经销商紧密合作继续推进其营销活动,展示店舖、举办品酒活动及组织酒厂参观,持续推进终端建设工作。本集团于各类展览、酒展及新品发佈会期间举行了招商品鉴会,大力推广其全系列的最新产品组合,获得市场的积极反应。
本集团积极求新,聚焦「5+4+N产品战略」,其中「N」代表集团推出N项需求定制,不断开拓创新产品,以满足中国不同类型消费群体的多元化需求。年内,本集团继续推出新产品、定制酒及进行产品升级,以更好地满足不同葡萄酒口味及不同消费能力的消费者,旨在激发品牌活力,并巩固王朝作为国产葡萄酒代表的品牌形象。
本集团以「王朝」品牌产销超过100种葡萄酒产品,迎合中国葡萄酒市场大众市场分部不同消费者群的各项需求和喜好。年内,本集团推出高端新品-王朝癸卯兔年生肖纪念乾红葡萄酒,将高端品质与中国生肖文化相融合,引领「国潮风」。本集团亦推出新品,包括年华系列、星座系列及福字系列,透过改善业务模式,在保障渠道利润的同时,亦满足消费者对优质葡萄酒的需求。该等系列能更好地满足不同消费习惯的客群需求。此外,本集团针对市场及消费者需求,升级金王朝产品,并采取新策略来完善现有产品体系。
王朝完善其5+4+N产品体系,旨在打造拳头产品为目标。年内,本集团在成都举行的春季糖酒商品展览会上发佈金王朝焕新升级及最新战略规划。本集团凭藉自家领先及传承的技术,对产品的工艺、包装设计等进行了全面升级。随着国潮的崛起,全新升级的设计更易触发中国消费者内心文化自信的共鸣,进一步加强王朝品牌的认知度,并吸引追求国货及国潮的主流消费群体。此外,本集团透过于中国的现有分销网络,销售主要进口自法国酒庄葡萄酒及其他外国品牌葡萄酒,以带入传统「旧世界」及「新世界」品种,迎合部份偏爱外国高档葡萄酒口味之葡萄酒市场。
借势国潮风的崛起,本集团将继续提供消费者信赖、健康、高端配套的王朝国产优质葡萄酒产品,助力本集团实现跨越式、高质量发展。
B)电商销售
于年内,本集团的电商团队于传统电商平台全面自营在线商店销售产品,例如京东商城、天猫商城及拼多多,以及通过新零售平台(包括小红书app、快手app及抖音app)全面创新品牌、品类、业务体系、流程和模式营运。该等努力将促进本集团的自主品牌传播,使其可继续获得主流消费群体和圈子的关注,并提高本集团面向年轻消费者的产品的有效市场渗透率。同时,电商团队积极培养电商直播人才,以进一步扩大其销售渠道及建立新客户群。
本集团继续为改善网上销售渠道投入资源,优化在线商店界面,以捕捉中国客户消费行为的变化。年内,除现有电商平台特供产品之外,本集团亦不断为直播等新兴营销渠道开发。为加强品牌知名度,本集团已推出「国潮风」系列,以其中文名称「王朝」为名,以凸显其作为国产葡萄酒品牌的地位,同时吸引喜爱国风产品的主流电商消费者。本集团积极通过直播等电商渠道推广电商平台上的独家产品系列,除主流电商平台外,通过直播或视频等辅助宣传手段,竭力开拓新零售渠道并取得进展。电子商务销售额于年内显着增长,其销售额较二零二二年增长翻倍,成为集团收入另一新增长点。本集团相信线上平台不仅是本集团与消费者之间的企业对客户交易平台,亦是品牌新增的市场推广及宣传渠道。因此,线上平台应可提升本集团的整体业务潜力。
奖项
于年内,本集团在大型葡萄酒品鉴大赛中屡获殊荣。其中在多个奖项中,「王朝锦色桶藏12年XO白兰地」首次荣获二零二三年国泰香港葡萄酒与烈酒大赛(「HKIWSC」)中的金奖。该白兰地亦在来自6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2,000多个竞争烈性酒产品中脱颖而出,在「第25届比利时布鲁塞尔国际烈性酒大奖赛(「CMB」)」中荣获金奖,向世界展示中国白兰地的魅力与实力。「王朝5度低醇起泡葡萄酒」在「The Drinks Business Asia」举办的「二零二三年亚洲气泡酒大师赛」中荣获最高荣誉的大师奖。「王朝梅鹿辄乾红葡萄酒(超级陈酿)」亦于二零二三年国际葡萄酒(中国)大奖赛获得金奖。
研究及技术
本集团专注于保持高标准研究及技术,其对于本公司持续发展至关重要。本集团国家级技术中心的博士后工作站乃为研究特色玫瑰香酵母的筛选而设立,藉以酿造更醇厚可口的葡萄酒。中心亦成立了酿酒和品酒工作室,其至今已开展多轮葡萄酒介绍和品鉴活动,涵盖花果酒、起泡酒、白葡萄酒、红葡萄酒和白兰地。该等活动进一步拓宽了工作室员工的专业素养,使王朝员工对葡萄酒产品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从而提高其技术工艺和新产品开发能力。坐落于国家级技术中心的新址将进一步推动本集团新产品、新酿酒工艺的研发。
葡萄或葡萄汁供应
生产优质葡萄酒主要取决于充足而优质的葡萄或葡萄汁的供应。目前,本集团有十多个长期的主要葡萄汁供应商,主要位于天津、河北、宁夏及新疆等地区。本集团优先处理如何确保本集团拥有可靠的优质葡萄及葡萄汁供应以应对本集团业务增长带来的生产需要,因此,本集团继续与种植葡萄的业务伙伴积极合作,致力扩展现有葡萄园与提高规模经济效益,以及于葡萄园配备先进技术以保证质量。对于超级和极为优质葡萄酒,通过限制产量从而提供更高质量的葡萄和葡萄汁。至于优化供应网络,本集团亦一直物色符合质量标准的新供应商,并于下达订单前由本集团对葡萄汁进行测试,该等程序保证本集团获得优质葡萄及葡萄汁供应,亦尽量减低因收成不理想而中断生产的影响。本集团亦于年内通过于当地成立附属公司加强于宁夏及新疆佈局,旨在增加供应及采购该等地区的顶级葡萄园的优质葡萄及葡萄汁。
于年内,除天津地区外,本集团亦采购并计划增加从宁夏及新疆地区采收优质葡萄的直接采购量,并根据本集团提供的指引及建议在当地增加加工葡萄汁。该过程也确保葡萄汁(包括原酒)的质量及新鲜度符合本集团的标准。
生产能力
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底,本集团的全年产能保持在50,000吨(二零二二年:50,000吨)。该产能足以让本集团迅速回应市场需求,并为可持续盈利增长提供平台。
根据一般授权发行股份
于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一日,本公司与以下认购人订立认购协议:
(a)National Tide Era Holding Limited,由天津王潮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全资拥有。天津王潮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由盛世酒源(深圳)进出口有限公司及深圳珍品荟贸易有限公司直接拥有,比例分别为99%及1%,而盛世酒源(深圳)进出口有限公司由王文涛、刘斌及王艳争分别直接拥有99%、0.99%及0.01%;
(b)Ekim Limited,由李辉间接全资拥有;及
(c)Zengli Investment Group Co. LTD.,由李俊杰及郝明珍分别间接拥有51.2195%及48.7805%。
上述认购人之关联公司也为本集团的经销商。
根据上述认购协议,认购人已有条件同意认购,而本公司已有条件同意按认购价每股股份0.2475港元配发及发行合共160,205,886股本公司普通股股份以收取代价总额约为39,650,957港元(「认购事项」)。该等认购股份的总面值将约为16,020,589港元。认购价净额为每股认购股份约0.2363港元。认购价每股认购股份0.2475港元较于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一日(即认购协议日期)在联交所所报之收市价每股股份0.275港元折让约10%。
认购事项之所得款项总额约为39,700,000港元,而认购事项之所得款项净额(经扣除配售代理费用及认购事项的其他相关开支后)约为37,900,000港元。本公司拟将所得款项的50%(约18,900,000港元)用于在中国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新酒庄,并将所得款项的50%(约18,900,000港元)用于在本公司的核心市场进行推广及营销以及其他的一般企业用途。认购事项将有利于本集团的长期发展,因为其可提供良好机会筹集额外资金,以加强财务状况及扩大本公司的股东基础及资本基础,以扩大分销规模,促进其业务的未来增长及高质量发展。
于二零二三年七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完成认购事项及发行160,205,886股股份,所得款项总额约为39,700,000港元,而所得款项净额(经扣除配售代理费用及认购事项之其他相关开支后)为37,900,000港元。如上所述,本公司拟将所得款项之50%(约18,900,000港元)用于在中国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新酒庄,并将所得款项之50%(约18,900,000港元)用于本公司核心市场之推广及营销以及其他一般企业用途。
完成认购事项后,National Tide Era Holding Limited、Ekim Limited及Zengli Investment Group Co. LTD.分别于31,496,161股、13,314,781股及115,394,944股股份中拥有权益,相当于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2.24%、0.94%及8.19%。
根据一般授权发行股份所筹集的所得款项用途
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底,根据一般授权发行股份筹集的所得款项净额尚未动用,但将根据二零二四年天夏酒庄(一期)的建设进展以及本公司在核心市场的推广及营销活动应用,该等所得款项净额已备妥可供使用。
宁夏天夏酒庄的建设工程
于二零二三年七月中旬,本集团以约人民币6,000,000元(相当于约6,600,000港元)的价格收购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青铜峡市鸽子山葡萄酒文化旅游小镇的约53,00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该代价以内部资源拨付。宁夏青铜峡市贺兰山东麓是中国主要的优质葡萄产区之一。收购土地使用权为本集团宁夏新酒厂发展计划的一部分。
于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三十日,王朝酒业(宁夏)有限公司(「王朝宁夏」,本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与中铁一局集团天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商」)订立建设工程协议,据此,承建商将就建设天夏酒庄(一期)的酒厂主体及其地下通道(包括基础、土建及结构工程)以及屋面及外檐工程(「建设工程协议」)向王朝宁夏提供建设服务,代价为人民币29,920,335.75元(相当于约32,790,000港元)。有关详情,请参阅日期为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三十日的须予披露交易公告。
于二零二四年一月二十六日,王朝宁夏与承建商订立装修及安装工程协议,据此,承建商须就天夏酒庄(一期)及其配套用房向王朝宁夏提供装修及安装服务(「装修及安装工程协议」),代价为人民币8,883,987.26元(相当于约9,760,000港元)。根据上市规则,由于建设工程协议以及装修及安装工程协议乃由王朝宁夏与承建商于12个月期间内订立,该等协议项下分别拟进行的所有交易被视为并合併为一项交易。有关详情,请参阅日期为二零二四年一月二十六日的须予披露交易公告。
本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权
兹提述日期为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九日的公告,本公司控股股东天津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天津食品」,于该公告日期于本公司已发行股份约39.62%中拥有权益)已告知本公司计划增持本公司股权。董事会已获告知,天津食品将透过其全资附属公司以自有资金于公开市场进行增持,增持总额不超过天津食品(及其一致行动人士(定义见香港公司收购及合併守则(「收购守则」),包括其最终及中间控股公司以及同系附属公司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天津泰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天津渤海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及津联集团有限公司)于截至有关收购日期(包括该日)止十二个月期间的最低持股百分比(该词定义见收购守则)提高2%(「增持计划」)。天津食品(连同其一致行动人士)于截至该公告日期止十二个月期间之最低持股百分比约为39.62%,与其于该公告日期之持股百分比相同。紧接该公告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天津食品的附属公司已自公开巿场购买本公司16,850,000股普通股股份(相等于本公司已发行股份的约1.20%)。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后至本公告日期并无发生重大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