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经纪服务
证券经纪服务的佣金收入与整体市场情绪以及我们客户的需求有密切关係。证券经纪服务的总交易价值由2021年的247,600,000港元减少至2022年的89,700,000港元。证券经纪服务所得佣金收入由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500,000港元减少至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200,000港元。
证券抵押借贷服务
于2022年,证券抵押借贷服务仍为本集团的核心溢利来源。证券抵押借贷服务包括两项主要业务,即孖展融资及放债服务。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证券抵押借贷服务所得利息收入减少约20%至19,200,000港元,而2021年则约为24,200,000港元。孖展融资服务所得利息收入减少3,700,000港元或约24%至2022年的11,900,000港元,而放债服务减少1,200,000港元或约14%至2022年的7,300,000港元。
就孖展融资服务而言,贸易应收款项没有固定的还款期限,而应收贷款的到期期限约为五个月至一年。上述之应收款项的年利率介乎约8%至24%。当相关客户通过本集团的信贷评估及其他适用的内部监控程序,本集团将提供孖展融资及╱或放债服务。倘需要抵押品,该等贷款一般以上市证券为抵押品。本集团对孖展融资及放债服务客户履行的尽职审查一般涉及瞭解客户身份(「瞭解客户身份」)全流程,包括获取收入来源及收入金额资料、其他净资产之证明、身份证副本、地址证明等。
于2022年12月31日,于证券抵押借贷分部最大借款人有未偿还应收款项约33,000,000港元(2021年12月31日:40,000,000港元),占本集团贸易应收款项及应收贷款总额约16%(2021年:24%)。五大借款人(连同授予于每名该等人士有关连的人士的贷款(如有)一同计算)于2022年12月31日有未偿还应收款项约130,000,000港元(2021年:128,000,000港元),占本集团于2022年12月31日的贸易应收款项及应收贷款总额约66%(2021年:76%)。
年内,本集团为本集团由证券抵押借贷服务至其他有抵押借贷服务的现有放债服务(「放债」)范围投放更多资源及商机。董事会认为,放债服务将扩展本集团现有业务的范围及分散其业务范围,以扩阔本集团的收益基础,从而提升其盈利能力及为股东达致更佳回报。
(A)孖展融资
我们的孖展融资服务一般提供予个人及企业投资者。待完成相关开户、瞭解客户身份全流程以及存放足够抵押品及╱或现金后,本集团将向个别投资者授予孖展融资以进行股票交易。本集团自该等孖展融资产生的利息收入为收益。孖展融资服务利息收入降至2022年的约11,900,000港元,较2021年的约15,600,000港元减少约24%。于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录得贷款结余总额约90,800,000港元,较于2021年12月31日的贷款结余总额约100,700,000港元减少约10%。
(B)放债
我们的放债服务亦提供予个人及企业借款人。待完成相关开户、瞭解客户身份全流程及信贷评估流程,本集团将向该等借款人授出贷款融资,以满足其自身融资需求。本集团自该等贷款融资所产生利息收入为收益。本集团于2022年确认放债服务所得利息收入约7,300,000港元,较2021年的利息收入8,500,000港元减少约14%。于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录得放债客户应占应收贷款总额约为111,400,000港元,较2021年12月31日的68,000,000港元增加约64%。于2022年9月及10月,本集团成功向第三方借款人授出两笔大额企业借贷贷款,总额分别约为20,000,000港元及18,000,000港元。每笔贷款的年利率约为15.0%,借款期为12个月。
配售及包销服务
我们的配售及包销服务一般提供予上巿公司、配售代理及╱或上市公司的投资者,以专注小型股首次公开发售(包括GEM)为业务定位。此服务的业务视乎客户的需求或要求而定。本集团于2022年并无自配售及包销服务产生收益,而于2021年则录得约83,000港元的收入。
主要客户及主要供应商
年内,本集团的五大客户占本集团收益总额约66%(2021年︰72%),而本集团的最大客户则占收益总额约21%(2021年︰19%)。概无董事或其任何紧密联繫人或任何股东(就董事所知拥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5%或以上)于本集团的五大客户中拥有任何实益权益。本集团的主要业务为证券经纪服务、证券抵押借贷服务以及配售及包销服务。董事会认为,鉴于本集团的主要业务性质,本集团并无主要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