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矿贸易业务
精矿贸易业务分部主要经营两大方面:(1)镍贸易:在俄罗斯采购精矿(品牌电解镍),并将其出口至中国之贸易中介人及终端客户;及(2)其他贸易:自厄瓜多尔及秘鲁采购精矿(主要为黄金、铜、锌及铅精矿)并将其出售至中国及秘鲁客户。
于有关期间内,在可得产品供应有限的情况下,本集团就镍之贸易总量仅约超过1,180吨(截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1,800吨),本集团确认有关收入减少至约115,858,000港元(截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183,759,000港元)。然而,此产品流继续让本集团可透过该业务分部多元化发展至其他矿产品,加强其收入基础。
于有关期间内,主要由于国内与海外镍价格持续失衡,导致国内镍进口产品需求减弱,因此,本集团经历产品售价下跌,并录得毛损约1,167,000港元(截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毛利749,000港元)。
另一方面,有关其他贸易,由于本集团已经于去年出售厄瓜多尔之其他贸易业务,加上COVID-19冠状病毒爆发(「疫情爆发」)自二零二零年年初以来在世界各地蔓延,导致秘鲁之业务及经济活动受到干扰,因此,于回顾期间内,本集团之其他贸易业务表现未如理想,本集团之其他贸易业务只能确认收入约5,358,000港元(截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7,673,000港元)。
根据上述情况,于有关期间内,精矿贸易业务录得分部亏损约2,262,000港元(截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306,000港元)。
证券投资
由于自二零二零年年初以来,香港及中国之证券市场非常不明朗及波动,因此,证券投资业务投资机会有限。于有关期间内,本集团并无对其投资组合作出任何更改,而继续投资于一家从事金融服务业务之香港上市公司之4,970,000股股份。于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就以公平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确认相关公平值亏损约4,622,000港元(截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无),其负面影响因该项投资之相关股息收入约1,249,000港元(截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无)而得到减轻。
建筑材料业务
湖南泰基建材有限公司(「湖南泰基」)于中国从事制造及销售矿渣粉业务,于其唯一供应商于二零一六年三月发出书面通知暂停供应用于生产之水渣后,自二零一六年八月起暂停生产及自二零一六年八月起并无录得任何营业额。于有关期间内,本集团确认分部亏损约4,376,000港元(截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6,817,000港元),较去年同期减少35.81%。为了本集团、湖南泰基及其少数股东之最佳利益,本集团继续与湖南泰基少数股东磋商以寻求恢复湖南泰基生产之可能性,并不时寻求任何可行的解决方案。有鑑于唯一供应商为湖南泰基之少数股东的关连方,本集团认为,湖南泰基会否恢复生产仍属未知之数。应湖南泰基之少数股东的要求,中国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娄底市中级法院」)于二零一九年二月向湖南泰基发出应诉通知书,由于两个合营方之间长期发生纠纷,要求在湖南泰基合营协议终止前解散湖南泰基。于二零二零年一月,娄底市中级法院判决,有关申请已被驳回。随后少数股东已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上诉尚未作出裁决。
与此同时,本集团目前正考虑在切实可行范围内尽快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针对湖南泰基少数股东进行仲裁程序,要求就(其中包括)自二零一六年九月以来未能采购所要求用于生产之水渣供应数量而向本集团作出赔偿。
煤炭开采业务
由于所产生之收入无法支持其经营成本及生产成本,因此,由二零一九年三月起,煤炭开采业务之两个矿场已经暂停生产。与此同时,秘鲁受到疫情爆发之不利影响,有关政府自二零二零年三月起在全国范围内施加若干限制。因此,自二零二零年三月起,本集团在秘鲁的煤矿营运受到巨大干扰。本集团预期,其于二零二零年下半年将会继续出现亏损。
于有关期间内,该业务分部录得收入约120,000港元(截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1,469,000港元),较去年同期减少91.83%,分部亏损约为3,997,000港元(截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729,000港元),较去年同期增加448.29%。分部亏损增加乃由于本集团于回顾期间内确认的收入减少以及确认汇兑亏损净额所致。
由于本集团预期生产将会继续招致亏损及疫情爆发之影响,因此本集团预期,该两个矿场于二零二零年内将不会恢复生产。然而,一旦预计生产将会为本集团产生正现金流量,本集团将会考虑于二零二一年恢复生产。
物业投资及发展
于有关期间内,物业投资及发展分部录得分部亏损约4,349,000港元(截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分部溢利1,749,000港元)。
于北京之投资物业
于有关期间内,来自出租中国北京物业之租金收入约为1,985,000港元(截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2,344,000港元,较去年同期下降15.32%。该等位于北京之投资物业就重估录得公平值亏损约4,074,000港元(截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公平值收益162,000港元)。儘管如此,本集团预期现时持有之该等位于北京之投资物业将继续产生稳定之租金收入及可把握其未来升值潜力。
于秘鲁之物业发展
由于本集团已经于去年出售位于秘鲁之余下两个物业单位,因此,于有关期间内,本集团该业务分部并无录得任何营业额(截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2,407,000港元)。
于有关期间内,疫情在香港、中国、秘鲁以至世界各地爆发正对本集团之内部及外在营业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基于有关政府所实施之旅游限制、国家检疫、关闭边境以及其他预防措施,业务及经济活动已经受到严重干扰,而本集团之管理层在执行其未来业务计划时亦面对困难。儘管如此,本集团正密切跟进疫症爆发之发展以及疫情爆发对业务及经济活动所造成之干扰,并将会因应不断改变之商机及挑战,持续适当地修订其业务策略及计划。
具体而言,本集团将持续巩固与供应商之长远合作,发展镍及其他潜在产品贸易以巩固我们的核心业务,扩大业务企划并扩阔收入基础。
此外,持续秉承价值投资的理念,董事会亦将进一步谨慎并周全地关注及发展本集团在国内及海外的投资及其他业务拓展机会,善用资金扩展业务领域。配合本集团的投资战略,凭藉本公司控股股东的营商经验及支援,管理层矢志把握及创造贸易、证券及其他潜在业务的商机,为股东及本集团带来长远而可观的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