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回顾
本集团主要从事投资于香港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成立及╱或经营业务之上市及非上市公司。
于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本期间」),本集团录得溢利港币68,325,000元,而去年同期录得溢利港币42,707,000元。录得亏损乃主要由于以公允价值计入损益之上市投资之公允价值收益约港币14,326,000元及以公允价值计入损益之非上市投资之公允价值收益约港币57,756,000元。
上市投资回顾
于本期间,本集团录得上市证券业务溢利总额港币23,234,000元。于截至二零二三年及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并无录得来自上市投资之股息收入。
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上市证券之市值为港币47,101,000元(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港币23,867,000元)。全部上市证券均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上市。
非上市投资回顾
于本期间,本集团非上市投资组合录得溢利总额港币53,431,000元(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港币19,726,000元)。溢利主要由于清洁能源公司及仓库管理公司之公允价值增加所致。于本期间,本集团自非上市投资(河南中鑫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录得股息收入(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港币79,000元)。
本集团之非上市投资之公允价值增加62.89%至港币153,382,000元(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港币94,163,000元)。
非上市股权投资
本公司之非上市股权投资主要集中于中国清洁能源行业及多间小额贷款公司。
自二零一八年以来,本集团专注于清洁能源行业,并已作出多项投资。生物能源为可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之碳中性及可再生能源来源。乙醇及生物柴油等生物燃料毒性较小且可生物降解。使用生物质可有助增强农业、木材及食品加工行业之复原力。生物能源为其废物流提供用途,可有助降低其能源成本。
同时,中国的小额贷款行业仍面临民间借贷的利率逐渐下滑和经营风险上升之忧虑,使部分小额贷款公司持续产生逾期贷款并出现亏损。鉴于小额贷款行业的下滑表现,本公司已计划退出小额贷款行业的投资。
于可预见未来,本公司将继续专注于生物能源领域的投资,并逐步退出过去对小额贷款行业的投资,此举旨在最大化本公司股东价值。
附注:
(1)于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本公司订立出售协议,以现金代价人民币25,000,000元向一名独立第三方出售其于哈尔滨中金国信之所有股权。已收取按金港币2,500,000元,纳入二零二三年及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已包含在「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负债」的预收款项。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董事认为,儘管自出售协议签订之日起12个月后出售交易仍未完成,但该交易仍被视为有效。
(2)于二零一一年四月十三日,本集团收购一家在中国成立的合营公司江西华章的30%股权。因江西华章于二零一三年七月十五日及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九日经其他股东认购新注册资本而扩大,本集团于江西华章之股权于该等日期分别为7.2%及削减至2.98%。
(3)于二零一八年五月十一日,本公司与合营伙伴订立合营协议,内容有关于中国河南省成立河南天冠。根据合营协议,本公司拥有河南天冠30%注册资本。于二零一八年七月三十一日,河南天冠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00,000,000元增加至人民币660,000,000元,因此,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科逸(上海)投资有限公司(「科逸」)及怡邦集团有限公司分别进一步注资人民币30,000,000元及人民币78,000,000元。
(4)于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三日,科逸注资人民币45,000,000元投资华南新能源30%股权。
(5)于二零一九年八月,科逸与三名合伙人就成立科逸汇睿订立协议。科逸汇睿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50,000,000元。科逸注资人民币105,000,000元以收购科逸汇睿的30%股权。于二零一九年九月五日,科逸汇睿正式成立。
(6)于二零二零年三月十六日,本公司与中国南阳巿人民政府、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及南南亚太生物能源有限公司签立合作协议,内容有关成立两间合营企业,中鑫石化及中鑫生物能源。本公司收购该两间公司的30%股权。
(7)于二零二零年六月十八日,科逸与巨晟轻合金订立增资协议,以就收购巨晟轻合金30%股权向巨晟轻合金注资人民币60,000,000元。由于巨晟轻合金的注册资本于二零二三年七月八日由其他股东认购新注册资本所扩大,本集团于巨晟轻合金的股权于该日期减少至1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