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本期间」),本集团录得收入约18,700,000港元,较上一期间约28,300,000港元有所减少。收入包括(a)分销医疗器械及耗材以及服务的收入约13,200,000港元(二零二三年:21,800,000港元);及(b)医院经营及管理服务的收入约5,500,000港元(二零二三年:6,500,000港元)。收入减少乃主要由于本期间分销医疗器械及耗材以及服务的收入减少。本集团录得毛利约2,000,000港元,而上一期间约为5,000,000港元。
本集团于本期间之股东应占亏损约为17,400,000港元,而上一财政期间约为15,100,000港元。本期间每股基本亏损为3.54港仙(二零二三年:3.19港仙)。
业务营运之回顾
本期间,本集团的现有业务营运包括(a)医疗器械及耗材分销及服务业务;(b)医院经营及管理服务业务;(c)商业保理服务;及(d)功能性食品之研发及销售。
(a)医疗器械及耗材分销及服务业务
于本期间,本集团录得收益约13,200,000港元(二零二三年:21,800,000港元),较上一财政期间减少39%。于本期间,经营亏损约为700,000港元(二零二三年:1,300,000港元)。
本集团透过其位于中国武汉市之附属公司马格瑞兹(武汉)医疗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武汉马格瑞兹」)以及位于中国北京市之附属公司北京佑康健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北京佑康」)运营医疗器械及耗材分销以及服务业务。本集团已加强现有业务,优化产品组合,发展新客户和新产品,寻求新的业务增长点。特别是北京佑康,已取得多项中标项目,并加强宠物疫苗的市场推广服务。
(b)医院经营及管理服务业务
安平康融医院有限公司及安平博爱医院
安平博爱医院(「安平博爱医院」)已重组为安平康融医院有限公司,且已成为本公司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以及变更为营利性二级综合医院。医院总建筑面积约6,123平方米,其中约3,000平方米作治疗及诊断用途,可提供最多130个床位。医院透过门诊服务、住院及一般医疗服务(包括健康检查及诊断),提供临床医学、儿科、外科、妇科、中医及耳鼻喉科服务。于本期间,本集团自医院经营录得收入约5,500,000港元(二零二三年:6,500,000港元)及经营亏损约3,200,000港元(二零二三年:3,100,000港元)。
双滦医院
本集团根据于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三日订立之医院管理协议(于二零一五年七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补充,「管理协议」)之条款,于二零一五年七月取得承德市双滦区人民医院暨承德市精神病医院(「双滦医院」)的经营管理权。本集团有权收取相当于双滦医院收益3%的管理费。于二零二一年四月三十日,本公司、本公司两间全资附属公司、双滦医院及双滦政府订立一份协议(「结算协议」)以处理有关(i)结算合共约人民币87,700,000元(相当于约105,300,000港元)的款项(「该款项),即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垫付双滦医院贷款(「垫款」)的本金及利息以及未付管理费(「费用」);及(ii)双滦医院之管理权。根据结算协议,
(i)订约各方确认,北京中卫康融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康融」()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已承担管理协议项下管理公司的权利及责任;
(ii)双滦政府及双滦医院同意,该金额扣除本集团委派人士产生之开支约人民币2,300,000元(相当于约2,810,000港元(该开支将由本集团承担))将按照结算协议所述之时间表以现金支付。计划付款应用于结算(a)首先,费用;(b)其次,垫款应计利息;及(c)最后,垫款本金额;
(iii)康融于双滦医院之管理权将于签订结算协议后解除,而本集团将无权向双滦医院收取任何进一步管理费;及
(iv)管理协议仍将维持有效,直至悉数结算该金额,以及本集团之代表将于该金额按上文第(ii)项所述方式获悉数结算后两个营业日内辞任双滦医院之法人代表。
上述进一步详情已于日期为二零二一年四月三十日之公佈披露。于本公佈日期,根据结算协议约人民币46,500,000元(约51,000,000港元()未计预期信贷亏损之减值亏损)尚未偿还。
(c)商业保理业务
于本期间,本集团继续经营医院的商业保理业务,该业务为本集团带来稳定收入及溢利,亦为医院提供所需资金,改进该等医院提供的服务质素。于本期间,本集团并无自商业保理业务录得任何收入(二零二三年:无)及录得经营亏损约1,700,000港元(二零二三年:600,000港元)。
(d)功能性食品之研发及销售
于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六日,本集团完成收购津美发展有限公司(「津美发展」)之100%股权,代价为146,000,000港元,透过发行146,000,000港元之承兑票据(「承兑票据」)偿付。津美发展透过其全资附属公司深圳市伟航奕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预防心脑血管疾病之功能性食品的研发及销售。于本期间,本集团并无录得任何收入(二零二三年:无)及录得经营亏损约400,000港元(二零二三年:无)。
于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十九日,隆恒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之直接全资附属公司,作为津美发展之买方,「隆恒」)及本公司接获来自津美发展之卖方永诚创投有限公司(「永诚」)之法定代表之函件,主张其于有关收购津美发展100%股权之协议(「津美协议」)及承兑票据(即代价)项下的权利,该主张乃基于因本公司接获之CapitalForesightLimited有关上诉判决(详情载述于该等财务报表附注14)之4,000,000美元法定要求偿债书触发交叉违约条款(「交叉违约条款」)作出。
根据交叉违约条款,倘发生交叉违约事件,永诚及隆恒须共同委任一名独立估值师对津美发展集团进行估值,而代价须修订为该估值金额或146,000,000港元(以较低者为准)。经修订代价须于订约各方协定之时间支付,但无论如何不得迟于津美协议项下之到期日。于本公佈日期,本公司正在就交叉违约条款之影响寻求专业意见。
本年度,中国及香港继续处于后疫情时代,社会及经济正在全方位复苏及回覆正常。由于总体需求不足、供应链调整,加上地缘政治的不利影响,中国经济的复苏和发展不及预期。然而,医疗健康产业仍然是中国的主导产业之一。随著人口日益城市化和老龄化,医疗健康产业将保持多元化的持续增长,蕴藏著巨大的发展潜力,为本集团拓展新的业务领域创造了良好条件。
本年度上半年,本集团不可避免的受到宏观环境影响,原有业务出现下滑,新的分销业务未能实现计划,经营状况面临前所未有的困难。上诉判决导致本集团的非经营性或然债务提前到来,在短期内造成现金流的极大压力。董事局正在积极努力,一方面理顺其营运和加紧回收应收账款和贷款,一方面采取各种方式(包括引进新的投资人)募集资金,争取在下半年解决资金周转问题,使本集团能够加强其现金流量。
本集团将继续坚持既有的发展战略,集中资源打造面向全国的医疗大健康分销平台。近期,中国政府推出一系列重大的刺激政策,进一步扩大内需,不断改善营商环境,给本集团未来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空间。本集团将积极开展合作,整合行业资源,寻求新的发展机会,提高本集团的核心竞争力。董事局相信,经过未来数年的努力,本集团能够走出困境,实现快速发展,为股东创造最大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