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截至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本期间」),本集团之总收益约为港币37,400,000元,较二零二三年同期约港币37,300,000元增加0.3%。总收益的增加主要由于(1)本集团的制造及买卖线路板业务(「线路板业务」)的收益增加约港币2,300,000元,与(2)本集团制造及买卖印刷及包装产品业务(「印刷业务」)较二零二三年同期减少约港币2,200,000元互相抵销所致。
由于本集团的石油及能源产品贸易及相关业务暂停,该业务分部自二零一九年起并无录得收益。
于本期间,本集团之线路板业务录得收益约港币12,500,000元,较去年同期之收益约港币10,200,000元增加22.6%。收益增加主要由于销售团队致力满足客户期望,维持与客户的关係的努力所致。
于本期间,本集团之印刷业务录得收益约港币24,900,000元,较去年同期之收益约港币27,100,000元减少8.1%。收益减少乃主要由于全球经济复甦乏力及消费者购买偏好改变,令需求减少所致。
于本期间,由于石油及能源产品贸易及相关业务分部暂停经营,故该业务分部概无录得分部收益或亏损。
线路板业务于本期间录得分部亏损约港币900,000元,相比去年同期分部亏损约港币1,800,000元,分部亏损有所减少。分部亏损减少主要是由于(i)本期间的收益增加约港币2,300,000元,令该业务分部的毛利较去年同期增加约港币1,100,000元与(ii)用于质素控制的员工成本较去年同期增加约港币400,000元互相抵销所致。
线路板业务分部
线路板业务分部与宏观经济环境密切相关,因为线路板产品主要应用于电子设备及汽车等消费产品。由于全球经济复甦缓慢,下游需求仍面临压力。儘管如此,本业务分部的的经营业绩仍有所提升,乃主要由于行之有效的供应商管理。鑑于全球经济复甦乏力,董事会预计线路板的需求仍将持续受抑压。本集团将继续实施成本控制措施,并扩大客户基础。
印刷业务分部
由于全球经济复苏持续疲软,需求仍然面临压力,业务亦面临激烈的竞争。然而,业务能展现出其韧性,乃有赖于销售团队与客户保持密切的关係及生产团队生产高质量的印刷及包装产品的努力。董事会预计,在经济复苏缓慢的情况下,需求仍将继续面临压力。本集团将继续实施成本控制措施,优化存货管理及扩大客户基础。
石油及能源产品贸易及相关业务分部
法国兴业银行新加坡分行于二零一九年八月对两间当时本公司附属公司(包括新长和(香港)能源有限公司(「新长和」)及大昌微线有限公司(「大昌微线」))提出之法律诉讼已由本公司积极抗辩。于二零二零年七月十日,香港高等法院宣佈其裁决,禁制令(仅所有权禁制令及仅为数合共港币10,200,000元)继续有效,而倘已向法院支付相同被禁制金额,则禁制令可获解除。
于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大昌微线向法院支付约港币6,800,000元的被禁制金额。法院于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四日颁令解除对大昌微线的禁制令,因此大昌微线持有的银行结余已获解除使用限制。于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九日,大昌微线根据清盘令不再为本公司之附属公司,而大昌微线已支付之被禁制金额于取消综合入账时终止确认。
于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新长和有约港币2,700,000元的银行结余被限制使用。于二零二一年四月,新长和向法院支付约港币3,500,000元的被禁制金额。法院于二零二一年五月十八日颁令解除对新长和的禁制令,因此新长和持有的银行结余已获解除使用限制。
法律诉讼的详情载于本公告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15。
国际原油价格维持于中高水平,总体呈上升趋势。预期全球大宗商品的需求将会逐步上升,商品价格将保持高位。本集团正积极寻找与可靠贸易伙伴的贸易机遇,并尝试恢复贸易业务。于二零二三年五月二十二日,本公司已与一名独立第三方(定义见上市规则)订立一份不具约束力的谅解备忘录,据此,双方建议(其中包括)组建一间合营企业,从事能源及资源相关产品及商品贸易(「建议合营企业」),以便本集团恢复贸易业务。直至本公告日期,尚无有关组建建议合营企业的重大进展。
投资基金业务分部
本集团于二零二二年七月透过DigitalMind订立合营协议,内容有关认购NoricapFundG.P.Limited(「NoricapFund」)40%股本权益,NoricapFund从事投资控股、认购及管理特殊目的基金(「特殊目的基金」)。
在完成设立特殊目的基金之前,NoricapFund正在积极寻找潜在的投资机会,而本集团根据合营协议规定的条款,向NoricapFund提供约港币19,800,000元的贷款,用于会取得稳定回报的临时投资。截至本公告发佈之日,特殊目的基金的设立工作正在进行中,劳埃德股权投资(香港)有限公司将在获得中国相关部门批准后提供股东贷款。
于二零二四年七月二十九日,NoricapFund与一名独立第三方订立买卖协议,据此,NoricapFund有条件同意收购FullSmartIncLimited的全部权益,而FullSmartIncLimited间接持有一家主要从事提供加密货币自动交易平台服务的公司(「被投资公司」)的股份,约占该公司股本的1.72%。完成交易的前提条件包括但不限于被投资公司成功获得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颁发的必要牌照,以开展主要业务。
截至本公告日期,被投资公司已取得证监会及进行主要业务所需的其他牌照。
董事会认为,提供股东贷款用于合资伙伴同意的其他投资,将提供一个投资机会,为本集团之资金带来最大回报,亦有助本集团多元化其业务及收益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