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集团透过持有郑州中原锦艺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中原锦艺」)、郑州金福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郑州金福」)及郑州旭福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郑州旭福」)全部股权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主要从事物业营运业务。中原锦艺、郑州金福及郑州旭福的主要活动为物业营运业务。作为长期策略规划,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本集团将过去由中原锦艺单独经营的物业营运业务扩展至另外两间中国附属公司,以便管理及开发潜在新物业。
中原锦艺出租佳潮购物中心,租期于二零三六年中届满,包括一座4层高的整幢购物商场,其下建有一层地下商业区,建筑面积约为125,188平方米,位于中国河南省郑州市。本集团自根据相关租赁协议应收租户的每月租金、管理及营运服务的收入产生收益,余下租期介乎一年至十一年。佳潮购物中心是一站式购物天堂,提供购物、餐饮及娱乐等各项服务及商品,例如一间知名百货商店、电影院、超市、KTV(卡啦OK店)、珠宝、美容店舖、家电商舖、汽车销售、国际名牌时装、健身、时尚生活、休閒服装╱运动、儿童天地、儿童学习及食肆。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佳潮购物中心约93.3%可出租面积已租予约117名租户。佳潮购物中心的若干面积按短期租赁租予租户,用于潮流单品摊位等。
此外,中原锦艺向一名房地产开发商租赁购物中心C区,租期至二零三六年中届满,该商场乃一座5层高的综合商业中心,其下建有一层地下商业区,建筑面积约80,118平方米,位于郑州市。购物中心C区乃毗邻佳潮购物中心之购物中心。中原锦艺根据相关租赁协议向多个独立租户推广及转租购物中心C区,余下租期介乎一年至七年。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购物中心C区约94.8%可出租面积已租予约97名租户作零售店舖、餐厅及╱或作娱乐及休閒用途。购物中心C区提供各种服务及商品,包括水族馆、照相馆、珠宝、美容店舖、汽车销售、国际名牌时装、时尚生活、休閒服装╱运动、儿童天地、儿童学习及食肆。购物中心C区的若干面积按短期租约租予租户,用于潮流单品摊位等。
中原锦艺拥有由能干及资深管理层及员工组成的现有团队同时经营两座购物中心之优势。因此,经营购物中心之额外成本对中原锦艺而言属微不足道,而向租户招租该等购物中心则可赚取可观的收入。董事会相信可供购物的面积越大,可经营相近类型商舖就越多,从而吸引更多顾客,以供彼等选购多元的知名品牌。佳潮购物中心及购物中心C区同时由中原锦艺管理,将对本集团客流量及租户等级带来积极好处及协同影响,并最终为本集团的物业营运业务之收益及利润率作出贡献。
于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本公司的间接全资中国附属公司与独立第三方福建千城绿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借款人」)订立贷款协议,据此,其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本金额为人民币250百万元的贷款,年利率为7.5厘,自提取日期起计为期12个月。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本金额修订为人民币210百万元,年利率为4.785厘。本集团集中资源用于物业营运业务,且无意开展放贷业务。借款人与本集团接洽,寻求融资途径。订立上述贷款协议乃由于(i)本集团有盈余现金;(ii)本集团将收取利息收入;及(iii)借款人及其担保人的信贷及偿还能力。于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九日,订约双方同意延长贷款的还款日期至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经续期贷款」)。于延长经续期贷款前,本公司已进行若干工作以评估借款人及担保人的信贷风险及还款能力,有关工作包括(i)取得及审查当时可获得的借款人最新管理层账户;(ii)了解借款人的最新业务、营运及预测;(iii)取得及审查借款人及担保人的若干现有业务合约;及(iv)对借款人及担保人开展最新背景及企业查询。
期内,借款人已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到期日后结清人民币20百万元及港币15百万元。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尚未再收到剩余本金人民币145.7百万元的任何付款。本集团已与借款人进行商讨以修订经续期贷款之还款时间表。详情请同时参阅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三日、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二零二二年五月二十七日、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九日、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三日及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六日的公佈以及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二年八月十二日的通函。
自二零二零年初起,COVID-19疫情在全球范围内蔓延。此后,全球各地的情况持续迅速变化。董事会认为本集团的业务于过去几年受到购物中心关闭及疫情管控的重大影响。COVID-19已成为地方病,因此,期内本集团不再向佳潮购物中心及购物中心C区租户提供优惠费用。而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期间,本集团为受疫情影响的两间购物中心逾235名租户提供支援,按不同基准降低其租金、管理及营运服务费用,总额约港币32,634,000元。本集团将降低成本作为关键策略重点,以助应对因疫情而导致的业务不确定因素。本集团仍致力于在后疫情时期保护及提升租户及客户利益,同时以其僱员及业务合作伙伴的安全及福祉为首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