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报告期内,本集团之持续经营业务录得净利润约人民币168,800,000元,而去年同期则为净利润人民币170,400,000元。
于报告期内,本集团来自已终止经营业务录得出售汽车业务的收益约人民币2,124,300,000元。若不包括出售汽车业务的收益约人民币2,124,300,000元,于二零二二年四月一日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一日期间内,本集团之已终止经营业务录得净亏损约人民币56,600,000元。
包括持续经营业务及已终止经营业务两者之业绩,于报告期内,本集团录得净利润约人民币2,236,500,000元,而去年同期则为净利润人民币88,100,000元。
来自持续经营业务之收入
于报告期内,本集团之持续经营业务录得收入约人民币1,277,400,000元,较去年同期录得之收入约人民币1,021,100,000元增加25.1%。
制造及贸易业务
于报告期内,制造及贸易业务为本集团持续经营业务之总收入贡献约人民币751,900,000元。该分部之业务较去年同期约人民币521,600,000元大幅增加人民币230,300,000元或44.2%。海外市场竞争激烈,本集团负责该项业务的管理团队一直努力在市场上寻找其他机会。彼等的努力成功巩固我们已建立的客户基础,并可应付COVID-19疫症大流行期间市场的短期波动。于报告期内,该分部之业务表现相当不错。
零售及批发业务
于报告期内,与去年同期相比,零售业务之收入上升2.8%至人民币168,900,000元而批发业务之收入则上升10.0%至人民币334,500,000元。基于中国政府施加多项预防措施,疫情似乎受到控制。客户逐渐回复正常生活,而零售业务录得收入轻微增加。于报告期内,酒类及饮品之批发业务已经稳定下来,而电器(空调暖通)批发业务方面,在销售团队努力工作以及与大型地产公司合作的良好销售策略带动下,收入录得增加。
投资控股业务
于报告期内,股息收入及投资收入较去年同期减少28.7%至人民币22,100,000元。
来自已终止经营业务之收入
汽车销售及汽车交易平台业务
于二零二二年四月一日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一日期间内,买卖及销售进口汽车业务、汽车交易平台及物业租赁业务贡献约人民币700,000元。
进一步增加本集团在制造业方面的能力和竞争力
制造业是本集团保证有持续经营能力的基础。近几年,本集团制造业务稳步高速增长,这得益于团队的努力工作和适当的策略。集团将继续采取成本控制措施及专注于较高利润率产品及客户的业务策略,该等措施及策略已改善本集团的业务及财务表现。除继续努力采取成本控制措施(例如整合及重新调整管理及销售资源、采购及制造规划的结构性变动)外,本集团也将不断努力推出新产品的开发,以满足新旧客户的高期望。此外,本集团亦会扩大其于现有及新兴市场中之客户基础,以达到持续业绩增长及表现改善之目标。
扩展具高增长潜力的批发业务
本集团批发业务中,空调暖通批发业务增长迅速,得益于业务团队的销售策略与努力。本集团将采取与大型地产集团长期合作的方式,快速将业务向全国各个区域拓展。努力将该业务发展成集团未来业绩新的增长点。
于出售汽车业务后,本集团会将其资源及精力专注于余下业务分部,包括(i)制造及买卖家用品;(ii)超级市场营运及物业租赁服务;(iii)白酒、葡萄酒及饮料及电器批发;及(iv)投资控股业务。我们亦将会密切监察全球金融市场之波动,提升与客户之沟通,并据此适时调整我们的销售及采购策略,以达到持续业绩增长及表现改善之目标。凭藉其稳固根基及专心致志的管理团队,本集团充满信心可克服前面的一切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