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概览
于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本集团录得综合营业额约人民币423,900,000元(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人民币381,800,000元),与二零二三年同期相比上升约11.0%。营业额增加主要由于于回顾期间本集团的物业发展项目交付物业增加所致。
本集团于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毛利约为人民币160,600,000元(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人民币131,200,000元),平均毛利率约为37.9%(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34.4%),与二零二三年同期相比毛利上升约22.4%。
于二零二四年上半年,本公司拥有人应占纯利约为人民币27,800,000元(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人民币32,700,000元),减少约人民币4,900,000元或15.0%。
按业务分部回顾
本集团的可报告业务分部主要包括制造及买卖软体傢俱、土地及物业发展及其他(主要包括提供旅游及相关服务、餐饮及娱乐服务以及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制造及买卖软体傢俱业务
于回顾期内,本集团制造及买卖软体傢俱业务(主要产品包括沙发制成品)实现总营业额约人民币240,500,000元,相比二零二三年同期的总营业额约人民币245,100,000元,下降约1.9%。由于本集团位于柬埔寨的生产基地陆续投产,中国大陆工厂的订单逐渐向柬埔寨转移,在此过渡时期,会对来自美国和欧洲地区的采购稳定性产生一定的影响,致使本业务分部销售额较去年同期相比减少。二零二四年上半年,该分部录得整体溢利约人民币35,900,000元,相比二零二三年同期录得溢利约人民币28,400,000元上升约26.4%。
土地及物业发展业务
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在中国大陆及柬埔寨共有七个处于不同发展阶段或持作出售的物业项目。于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本集团并无新增物业发展项目,土地及物业发展分部录得营业额约人民币140,100,000元,较二零二三年同期的约人民币75,300,000元上升约86.1%。
经营支出、税项及拥有人应占溢利
于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本集团的销售及分销成本减少至约人民币25,000,000元,较二零二三年上半年约人民币36,200,000元减少约人民币11,200,000元。所有销售及分销成本较收益与二零二三年保持相同水平。于二零二四年上半年,销售及分销成本与营业额百分比的比率下降至约5.9%,而二零二三年同期则约为9.5%。
于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行政成本约为人民币80,000,000元,较二零二三年同期的约人民币89,900,000元减少约人民币9,900,000元。
按本集团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采纳之相关管理政策,本集团金融资产减值亏损由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约人民币3,200,000元减少约人民币1,600,000元至二零二四年同期约人民币1,600,000元。
于二零二四年上半年,本集团的融资成本约为人民币20,700,000元,较二零二三年同期的约人民币22,100,000元小幅减少约人民币1,400,000元。
于二零二四年上半年,本集团的所得税约为人民币26,100,000元,较二零二三年同期的约人民币1,400,000元增加约人民币24,700,000元。该增加主要因企业所得税支出增加约人民币10,400,000元及土地增值税支出净额增加约人民币6,200,000元所致。有关详情请参阅本公告所载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7。
于二零二四年上半年,本集团的其他收益及亏损录得的净收益约为人民币11,100,000元,而二零二三年同期录得的净收益约为人民币32,300,000元。净收益减少乃主要由于美元兑人民币的汇率波动导致的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汇兑收益减少。有关其他收益及亏损之详情,请参阅本公告所载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5。
基于上述业务收入、经营支出及税项变动等因素,溢利减少,因此于二零二四年上半年,本公司拥有人应占纯利约为人民币27,800,000元(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纯利人民币32,700,000元)。
财务资源及流动资金
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可动用的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总额约为人民币390,400,000元(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567,500,000元)及借贷总额约为人民币660,000,000元(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728,200,000元)。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须于一年内偿还及一年后偿还的尚未偿还银行借贷约为人民币260,000,000元及约人民币400,000,000元(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须于一年内偿还及一年后偿还约人民币284,100,000元及约人民币444,100,000元)。资本负债比率(即银行借贷除以拥有人权益乘以100%)约为17.5%(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19.4%)。于二零二四年上半年,本集团的信贷融资已按持续基准重续,由此提供充足现金以拨付本集团于回顾期内的营运资金需求。
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存货约为人民币75,500,000元,较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约人民币64,000,000元增加约人民币11,500,000元。于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本集团竭力控制存货水平,本集团制造及买卖软体傢俱分部的存货週转天数为73天(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56天)。
于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本集团继续维持严谨的信贷政策。于二零二四年上半年,本集团制造及买卖软体傢俱分部的贸易应收款项週转天数增加至36天(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30天)。
于回顾期内,于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本集团制造及买卖软体傢俱分部的贸易及票据应付款週转天数增加至67天(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50天)。
重大收购及出售
本集团于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并无任何重大收购或出售其附属公司、联营公司或合营公司。
所持重大投资
除本公告另有披露者外,本集团于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并未持有任何重大投资。
资产抵押
于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本集团将存款、物业、厂房及设备、发展中及持作出售物业抵押予银行以作为本集团获授银行借贷及银行融资的抵押品。该等存款平均利率为1.5%至1.6%。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资产抵押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相比并无重大变化。
外汇风险
本集团软体傢俱出口相关业务(包括销售与采购)主要以美元结算,故贸易应收款项或会承受汇率波动风险。于回顾期内,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波动幅度较大。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以美元结算的现金或现金等值项目约为7,400,000美元。本集团并无采取任何对冲措施,惟将继续监控相关情况并于适当时候作出必要安排。
或然负债
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有若干或然负债。详情请参阅本公告所载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13。
僱员及薪酬政策
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共僱用约2,641名(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约2,285名)全职僱员,包括管理层职员、技术人员、销售人员及工人。于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本集团的僱员薪酬总支出约为人民币77,900,000元(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人民币73,700,000元)。本集团的僱员薪酬政策乃按个别僱员表现制定,每年定期予以检讨。除公积金计划(根据适用于香港僱员的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的条款)、国家管理退休金计划(适用于中国僱员)、全国社会保障积金计划(适用于柬埔寨僱员)及医疗保险外,亦会根据个别员工表现的评估而以酌情花红及僱员购股权奖励员工。
本集团的僱员薪酬政策由本公司董事会经参考僱员各自的资历及经验、所承担的责任、对本集团的贡献及同类行政人员职位的现行市场薪酬水平制定。董事酬金由董事会及本公司薪酬委员会(「薪酬委员会」)(由本公司股东(「股东」)于股东週年大会授权)经考虑本集团经营业绩、个人表现及可资比较市场统计资料后决定。
本集团亦已采纳一项购股权计划,以向董事、合资格僱员及第三方服务供应商提供奖励。有关购股权计划的进一步详情载于本公司中期报告。
环境保护及社会责任
本集团以「绿色制造、环保先锋、国内领先、世界一流」为企业使命,于软体傢俱生产、土地及物业发展、酒店和度假区运营中致力于减少环境污染、减少碳排放,采取有力措施持续改进环境表现。
统筹员工、企业和社会利益和谐发展是本集团的核心价值观。通过不懈努力,尽力提升本集团的价值,令本集团成长及实现目标。本集团内部设立「员工关爱互助基金」,发扬互帮互助、团结友爱之精神,为有需要的员工发放补助金。本集团提倡为其营运所在社区和有需要的群体提供社会服务,组织员工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定期向当地的慈善机构捐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