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二零二三年香港银行呈加息趋势,加上香港与中国内地经济疲弱,环球商业环境复甦缓慢,本集团的营运仍面对重重挑战。
业务及营运回顾
分类资料分析
于本年度,本集团有六大可呈报分类,即「玩具及礼品制造及销售」、「天然资源勘探」、「水果种植」、「休閒」、「文化」及「中草药」。
本集团可呈报分类指提供不同产品及服务之策略性业务板块,并根据各业务之不同经济特徵分开管理。
玩具及礼品制造及销售
本年度玩具及礼品业务之营业额约为262,400,000港元(二零二二年:293,000,000港元),较去年减少约10.4%。营业额减少乃主要由于北美洲产生的收益增加。于本年度,毛利率增加至37.1%(二零二二年:35.5%),表明生产及物流成本上涨,而北美市场已自全球冠状病毒病疫情中复甦。
天然资源勘探
本集团拥有均位于中国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之巴彦呼硕煤田与古尔班哈达煤矿勘探权之少数权益,根据JORC守则计算之估计煤炭资源总量约为500,050,000吨。
保留权益被视为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入的金融资产,原因为本集团对参与投资组别的财务及经营政策决策并无重大影响。
本公司董事认为,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由于缺乏有关煤矿的采矿权,投资组别仍未能为本集团产生现金流量。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已确认公平值亏损约3,435,000港元以全数撇减投资账面值及截至二零二三年及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并无拨回减值。
水果种植
(a)众乐集团
众乐发展有限公司(本集团已收购其40%股权,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众乐集团」)之主要业务为就一幅位于中国江西省抚州市南丰县地盘面积合共约1,765.53亩之林地(「林地」)持有林地经营权。与独立第三方的合作协议已于本年度到期。众乐集团正在改变土地用途,在林地上发展多元化特色生态农庄观光园业务。
本集团于本年度分占亏损业绩约为2,000,000港元(二零二二年:亏损5,800,000港元)。
(b)USO Management & Holding Co. Ltd
USO与Plantation Construction & Development Co Ltd(.「开发公司」)订立合作开发协议,据此,USO及开发公司将共同开发租赁物业。管理层预期租赁物业将主要开发作住宅物业和酒店、住宅别墅、高级酒店及赌场及配建公共设施等商业用途。受全球经济环境疲弱影响,高级酒店及赌场及头100幢住宅别墅的开工日期延迟,并预期于二零二五年一月开工。本集团管理层正评估建议安排对本集团营运及财务方面的影响。
于本年度,于USO之投资的减值亏损约为35,800,000港元(二零二二年:无)。本集团于本年度分占亏损业绩达约1,100,000港元(二零二二年:溢利10,500,000港元)。
休閒
(a)茶叶相关业务
近年来,茶行业的竞争愈加激烈,因为传统销售模式正面临在线业务平台销售的激烈竞争。于本年度,福建钰国持续调整其运营模式以满足客户的需求,包括但不限于向经选择的客户提供更具吸引力的条款,以增强其市场竞争力。
年内拨回减值亏损约1.5百万港元(二零二二年:无)。本集团于本年度分占亏损业绩约47,000港元(二零二二年:约100,000港元)。
(b)酒类相关业务
酒文化是中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拥有悠久的历史。鉴于近年来中国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本集团对酒类行业的未来增长持乐观态度,并有意投资酒类业务,特别是黄酒产品。自二零一六年年底以来,本集团已投资于黄酒基酒。
如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三月十八日之公佈所述,已于二零一八年五月三十一日完成收购安徽福老20%股权。然而,由于安徽福老已故卖方管理人(「管理人」)不合作,向本集团转让20%股权的手续仍未完成。根据法律意见,本公司董事认为本集团可获得法院命令强制管理人向本集团执行20%股权的转让。有关案件最新资料之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三年三月十四日之公佈。
根据中国律师的法律意见,本集团拥有两年权利对管理人执行判决。
于综合财务报表刊发日期,尚未完成转让所有权,董事认为,容许继续正常经营安徽福老业务符合安徽福老的利益。倘届时转让仍未完成,董事将于二零二四年八月采取进一步行动执行判决。
本集团本年度应占亏损业绩为22,800,000港元(二零二二年:亏损2,900,000港元)。
(c)境外旅游
于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本公司委聘其法律顾问向卖方麒华有限公司(「麒华」)发出法律函件。按函件所载,于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与麒华订立买卖协议(经日期为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六日之补充协议修订)及股东协议(经日期为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六日之补充协议修订)(统称「该等协议」)时,本公司依赖魏女士(麒华之最终唯一实益拥有人)的陈述(尤其是麒华向本公司展示之有关业务计划)。
其后,发现魏女士就境外旅游业务所作之陈述为虚假及误导。根据高级顾问的法律意见,该等协议因欺诈性陈述而属无效或可撤销及承兑票据可撤回及麒华不得针对本公司强制执行承兑票据。董事认为,撤回产生之财务影响将于承兑票据依法撤销时确认。
基于本公司法律顾问最新的法律意见,根据时效条例,承兑票据时效已届满,因此,于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承兑票据92,000,000港元已到期并终止确认为收入。
文化
于本年度及二零二二年概无来自文化业务之营业额。
中草药
本集团于二零二一年收购湖北金草堂药业有限公司51%股权,其主要于中国内地从事中草药及饮片代煎业务。本年度中草药相关业务之营业额约为121,500,000港元(二零二二年:127,900,000港元)。
本集团于二零二三年已投资多个中药材种植基地的基础建设(包括修建道路)。预期过程将花费一至两年。这是本公司未来十年中药材业务的一个阶段。本公司认为于种植基地的投资将会带来下列益处:
1. 拥有一个中药材种植基地使本公司能更好控制产品质素。本公司能选择种植高质素药材,及在种植过程中监控如土壤质素、水质、肥料及农药等因素,确保产品安全纯净。
2. 中药材种植基地能有助本公司更好控制成本。本公司能直接管理种植过程,减少与中介相关成本,如供应商利润及运输支出。
3. 能确保供应稳定。本公司不需再依赖外在供应商,从而减低与供应不稳或受阻有关的风险。有助本公司确保持续生产及供应产品,满足顾客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