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三年上半年度,本集团之收入为 477,000,000港元,而二零二二年同期为 860,000,000港元。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综合亏损为 334,000,000港元,较二零二二年同期之溢利405,000,000港元减少溢利739,000,000港元。有关减少主要由于(i)投资物业与金融工具之估值亏损净额(包括应占合营企业的部份)增加 643,000,000港元(二零二三年亏损净额为 437,000,000港元;二零二二年收益净额为206,000,000港元)及(ii)鉴于「OMA OMA」及「OMA by the Sea」之余下单位销售放缓,物业发展分部因收入确认减少而录得76,000,000港元之溢利减少。
二零二三年投资物业与金融工具之非现金估值亏损净额(包括应占合营企业的部份)为 437,000,000港元,而二零二二年同期为收益净额206,000,000港元,包括(i)投资物业(主要为 Landmark East及伦敦的商业物业)的亏损为 480,000,000港元(二零二二年亏损为 119,000,000港元),被(ii)金融工具(主要为利率掉期合约)的收益43,000,000港元(二零二二年收益为325,000,000港元)所抵销。
股东应占综合亏损为374,000,000港元,较二零二二年之综合溢利374,000,000港元减少748,000,000港元。
股东应占每股亏损为0.28港元,而二零二二年为股东应占每股盈利0.28港元。
撇除非现金估值亏损净额,股东应占核心综合溢利为63,000,000港元,较二零二二年之168,000,000港元减少105,000,000港元。
物业发展
二零二三年上半年度,撇除分部之间的销售,物业发展分部之收入为 143,000,000港元,而二零二二年为 475,000,000港元。若包括估值收益净额,该分部之除税前亏损为 4,000,000港元,而二零二二年溢利为219,000,000港元。
撇除估值收益净额(二零二三年:1,000,000港元;二零二二年:135,000,000港元),该分部之除税前亏损为5,000,000港元,而二零二二年溢利为84,000,000港元,主要由于成交及交付予买家之物业销售减少所致。
全资拥有项目
位处屯门扫管笏路之中等密度住宅用地「OMA OMA」,该项目提供466个分层住宅单位,实用面积约为234,000平方呎。于二零二三年上半年度,概无售出任何单位。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已累计售出约95%(就数目而言)之住宅单位。
多数股权项目
本集团拥有屯门大榄之中等密度住宅用地「OMA by the Sea」之70%权益,实用面积约为252,000平方呎,提供517个分层住宅单位。于二零二三年上半年度,已售出约1%(就数目而言)之住宅单位。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已累计售出约91%(就数目而言)之住宅单位。于二零二三年上半年度,约2%(就数目而言)之住宅单位已交付予买家,并确认相关收入。
本集团拥有位于新界粉岭粉锦公路与青山公路-古洞段交界的一幅中等密度住宅用地之85%权益。有关地皮毗邻粉岭高尔夫球场,距离上水港铁站仅十分钟之步程,其总楼面面积约 284,000平方呎。本集团担任该项目之总项目经理及总销售与市场推广经理。地基工程经已展开。
合营企业项目
本集团透过市区重建局的结志街╱嘉咸街发展计划 H18C项目招标竞投,成功投得中环一幅综合商业用地,拥有当中50%之权益。有关地皮位处中环的金融核心地带,将发展成为涵盖一幢甲级写字楼、一间酒店、零售舖位及公共休憩绿化带的综合商业项目,提供总楼面面积高达 433,500平方呎。本集团担任该项目之总项目经理及总租赁经理。上盖建筑工程经已展开。
本集团拥有沙田一幅住宅用地之50%权益。有关地皮兼享东铁綫及屯马綫之便利,毗邻大围及显径双铁路站,提供总楼面面积约89,000平方呎。本集团担任该项目之总销售与市场推广经理。地基工程经已展开。
物业投资及管理
二零二三年上半年度,撇除分部之间的销售,物业投资及管理分部之收入为 288,000,000港元,而二零二二年为295,000,000港元。该分部之除税前亏损(包括估值亏损净额)为221,000,000港元,而二零二二年溢利为302,000,000港元,主要由于写字楼物业之估值亏损净额增加所致。
撇除估值亏损净额(二零二三年亏损为385,000,000港元;二零二二年收益为112,000,000港元),该分部之除税前溢利为164,000,000港元,而二零二二年为183,000,000港元。
于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之投资物业组合主要为甲级写字楼物业,总面积约为 2,027,000平方呎,其总应占市场公平价值约为 20,600,000,000港元。在该投资组合的物业面积中,香港占地1,633,000平方呎,伦敦占地328,000平方呎,而北京则占地6,200平方米。
位于香港的全资拥有物业
Landmark East为本集团位于东九龙之旗舰物业。该物业为一幢双子塔式甲级写字楼,分别楼高36层及34层,总楼面面积约为1,338,000平方呎,另拥有454个停车场车位。于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该物业之出租率约为91%。
瑞兴中心为坐落于九龙湾之工业物业,总楼面面积约为 187,000平方呎。于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该物业之出租率约为88%。该物业已于二零二一年四月取得城市规划委员会的重建许可。
本集团在沙田九肚山持有低密度住宅项目「澐瀚」及「澐沣」,分别于二零二零年及二零二一年经分派未出售单位予股东后作租赁用途。「澐瀚」项目拥有16个住宅单位,当中包括洋房住宅单位及分层住宅单位,以及22个停车场车位,实用面积约为36,000平方呎。于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已租出约 88%(就数目而言)之住宅单位。「澐沣」项目拥有 34个住宅单位,当中包括洋房住宅单位及分层住宅单位,以及48个停车场车位,实用面积约为72,000平方呎。于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已租出约68%(就数目而言)之住宅单位。
于英国伦敦的全资拥有物业
位于伦敦西区Savile Row及Vigo Street交界之商业物业,拥有室内净面积约为14,000平方呎之甲级写字楼及零售舖位。
位于伦敦西区Brook Street之商业物业,毗邻伦敦穿城铁路的庞德街车站,拥有室内净面积约为19,000平方呎之甲级写字楼及零售舖位。
位于伦敦西区Berkeley Square之商业物业,拥有室内净面积约为7,900平方呎之甲级写字楼。
于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上述三项全资拥有物业录得平均出租率约为78%。
位于英国伦敦的合营企业物业
本集团拥有位于伦敦市 Fleet Place之商业物业之25%权益。该物业拥有室内净面积约为192,000平方呎之甲级写字楼及零售舖位。
本集团拥有位于伦敦西区 Cavendish Square之商业物业之 33%权益。该物业拥有室内净面积约为13,000平方呎之甲级写字楼。
本集团拥有位于伦敦市 30Gresham Street之商业物业之 50%权益。该物业拥有室内净面积约为404,000平方呎之甲级写字楼、零售舖位及附属设施,另拥有48个停车场车位。
本集团拥有位于伦敦市66Shoe Lane之商业物业之21%权益。该物业拥有室内净面积约为158,000平方呎之甲级写字楼、配套空间及零售舖位。写字楼空间已全面租予一间全球四大会计及专业服务公司,租期为15年(包括免租期),租约将于二零三五年九月二十八日届满。
于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上述四项合营企业物业录得平均出租率约为96%。
位于中国北京的全资拥有物业
本集团在北京新城国际公寓拥有33个住宅单位,总楼面面积约为6,200平方米。于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已租出约58%(就数目而言)之单位。
服务式公寓投资及管理
二零二三年上半年度,服务式公寓投资及管理分部之收入为 19,000,000港元,而二零二二年则为60,000,000港元。该分部之除税前亏损(包括估值亏损净额)为 50,000,000港元,而二零二二年为32,000,000港元,主要由于逸兰铜锣湾酒店停业进行翻新后并无产生任何收入所致。
撇除估值亏损净额(二零二三年:20,000,000港元;二零二二年:36,000,000港元),该分部之除税前亏损为30,000,000港元,而二零二二年溢利为4,000,000港元。
本集团全资拥有位于香港的逸兰铜锣湾酒店于二零二二年十月停业进行翻新和升级,预计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重新开业。
本集团全资拥有的高端海滨公寓逸兰苏豪东服务式公寓坐落在西湾河,作租赁用途。其出租率及业绩于新冠病毒措施取消后逐步提升。
本集团拥有位于吉隆坡的逸兰武吉锡兰服务式公寓50%之权益。其出租率及业绩保持稳定。
其他业务
其他业务分部代表投资活动及中央管理及行政开支。该分部于二零二三年上半年度之收入为27,000,000港元,而二零二二年为30,000,000港元。
该分部之除税前亏损(包括估值亏损净额)为33,000,000港元,与二零二二年相同。
撇除估值亏损净额,该分部于二零二三年之除税前溢利为盈亏平衡,而该分部二零二二年之除税前亏损为28,000,000港元,主要由于财务收入增加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