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专门从事黄金开采业务,并对矿石进行加工,成为含黄金及其他矿物的精矿,以供销售。本集团于内蒙古赤峰市拥有两座金矿,即石人沟金矿及南台子金矿,该两座金矿彼此相邻且呈列为本集团的一个经营分部。石人沟金矿的采矿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之有效期分别至二零二零年八月及二零二一年二月。南台子金矿的采矿证、勘探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分别至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零二零年六月和二零二一年二月。石人沟金矿及南台子金矿自从二零一六年中已暂停生产。本集团拥有的另一座同样位于内蒙古赤峰市的金矿( 即骆驼场金矿 )已投入营运,直至前董事会于二零一四年七月决定暂停那里的采矿活动。骆驼场金矿的采矿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分别至二零二零年一月和二零二零年十二月。
鑑于本集团目前的情况,特别是本集团拥有的矿场的状况,本公司致力于物色合适的收购目标,并拥有足够的经营水平或拥有足够价值的资产以符合持续上市的要求。凭藉我们管理层在采矿业务方面拥有丰富经验及业内紧密联繫,我们相信我们能够在适当时候确定合适的收购目标,以满足我们的要求以及监管机构的要求,以寻求恢复我们股份的买卖,从而最大化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我们致力于加强本集团的公司管治,及引领本公司摆脱目前的困境,为公司全体股东创造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