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债
本集团之放债业务乃透过本公司之一间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易提款财务有限公司进行,并根据香港法例第163章《放债人条例》持有进行放债活动之牌照。
为儘量减低有关收回违约债项之风险,本集团主要从事向个人及公司提供按揭贷款,此等贷款是以位于香港的房地产(包括住宅、商业及工业物业、村屋以及泊车位)之第一法定押记作为抵押。于本年度,本集团向个人及公司授出40笔(二零二三年:53笔)按揭贷款,有关本金总额为255,960,000港元(二零二三年:334,560,000港元),各自之本金额介乎460,000港元至55,000,000港元(二零二三年:130,000港元至49,000,000港元),年利率介乎8.0%至13.0%(二零二三年:年利率8.0%至13.5%),而到期日则由十二至一百八十个月(二零二三年:十二至二百四十个月)。
本集团亦向个人(主要为根据居者有其屋计划及租者置其屋计划而拥有房地产资产的人士以及私人住宅物业的拥有人)提供一小部分无抵押私人贷款。于本年度,本集团向个人授出5笔(二零二三年:8笔)无抵押私人贷款,有关本金总额为2,520,000港元(二零二三年:7,170,000港元),各自之本金额介乎100,000港元至1,200,000港元(二零二三年:300,000港元至1,200,000港元),年利率介乎20.0%至22.0%(二零二三年:年利率18.0%至21.0%),而到期日则由三十六至一百二十个月(二零二三年:三十六至一百二十个月)。
有鑑于香港物业市场低迷、按揭借款人之财务困境有所加剧以及广泛出现负资产情况,本集团之应收贷款及利息由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之823,423,000港元减少12.0%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之724,516,000港元。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有114名(二零二三年:115名)按揭贷款客户,其应收贷款及利息为715,029,000港元(二零二三年:810,733,000港元)及有22名(二零二三年:28名)无抵押私人贷款客户,其应收贷款及利息为9,487,000港元(二零二三年:12,690,000港元),分别占应收贷款及利息总额之98.7%(二零二三年:98.5%)及1.3%(二零二三年:1.5%)。
就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之本集团应收贷款及利息724,516,000港元(二零二三年:823,423,000港元)而言,来自最大客户及五大客户的应收贷款及利息分别占7.6%(二零二三年:8.1%)及26.0%(二零二三年:26.0%)。
于本年度,本集团之放债业务录得利息收入轻微增加0.3%至72,744,000港元,而去年度则为72,491,000港元。有关增加乃由于按揭贷款的利息收入增加986,000港元至70,370,000港元(二零二三年:69,384,000港元),其部分被无抵押私人贷款的利息收入减少733,000港元至2,374,000港元(二零二三年:3,107,000港元)所抵销。
于报告期末,本集团委聘独立专业估值师,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模式评估应收贷款及利息的减值亏损拨备。于本年度,本集团就应收贷款及利息确认减值亏损拨备净额12,405,000港元(二零二三年:2,794,000港元)。有关按揭贷款,由于抵押品之市场价值下跌及违约个案增加,因此于本年度就应收贷款及利息录得减值亏损拨备12,623,000港元(二零二三年:2,265,000港元)。至于无抵押私人贷款,由于应收无抵押私人贷款及利息总额减少,因此于本年度就应收贷款及利息录得减值亏损拨备之拨回218,000港元(二零二三年:拨备529,000港元)。
在收回放债业务之已信用减值应收贷款及利息时,本集团透过法院法律程序取得出租或出售相关抵押品资产之权利。于本年度,在抵债资产之账面金额超过由独立专业估值师所进行之抵债出售价值减销售成本或抵债资产已于本年度出售所得款项净额的情况下,已就抵债资产计提减值亏损拨备总净额25,559,000港元(二零二三年:1,941,000港元)。
因此,于本年度,放债分部录得溢利大幅减少62.1%至20,766,000港元(二零二三年:54,730,000港元)。
物业投资
面对高利率、低投资意欲及入境旅游低迷等宏观经济障碍,香港不同方面之商业物业市场表现参差。有鑑于此,本集团之管理团队贯彻致力于风险管理,并制订租赁及物业管理策略,让本集团之香港物业组合能保持稳定之出租率水平,并确保产生稳定之租金收入。同时,其新加坡物业录得租金收入增加14.9%以及正公平价值收益,显示本集团在地区多元化方面持续取得成功,并印证其适应市场不断转变的能力。
于本年度,本集团来自物业投资之分部收入减少1.6%至15,288,000港元(二零二三年:15,530,000港元)。来自香港投资物业之租金收入减少4.4%至12,675,000港元(二零二三年:13,256,000港元),主要原因为向位于旺角登打士广场之商舖单位的新租户所收取之租金有所减少。来自新加坡投资物业之租金收入录得增加14.9%至2,613,000港元(二零二三年:2,274,000港元),原因为受保育店舖的租约续订时向租户收取的租金有所增加所致。
于报告期末,投资物业会根据由独立专业估值师所进行之估值按公平价值进行重估。于本年度,投资物业录得公平价值收益净额10,149,000港元(二零二三年:公平价值亏损12,292,000港元)。香港投资物业录得公平价值亏损13,131,000港元(二零二三年:20,300,000港元),而新加坡投资物业则录得公平价值收益23,280,000港元(二零二三年:8,008,000港元)。
因此,物业投资分部录得由去年度之亏损389,000港元转为本年度之溢利21,644,000港元。
于本年度,本集团投资物业之平均出租率达至96.9%(二零二三年:99.5%),而平均年租金收益率则为2.8%(二零二三年:2.8%)。
证券买卖
本集团之上市股权投资组合包括香港股票市场之蓝筹股。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恒生指数报16,541点,即于本年度下跌18.9%。主要由于外围宏观经济因素以及地缘政治紧张局势、全球经济前景及高利率环境之不明朗因素对疲弱的投资气氛造成打击,使投资意欲减弱,因此,香港股票市场成交量有所萎缩。高利率促使投资者由股票重新配置到银行定期存款等避险资产。然而,市场对中国内地进一步推出政策刺激经济的乐观预期,有助香港股票市场收复部分失地。于本年度,因应挑战及不明朗因素,本集团仅维持少量高股息率蓝筹股之股权投资。
于本年度,证券买卖分部录得溢利315,000港元(二零二三年:亏损7,963,000港元)。转亏为盈乃主要由于按公平价值计入损益(「按公平价值计入损益」)的股权投资之公平价值收益74,000港元(二零二三年:亏损13,578,000港元),而该溢利部分被按公平价值计入损益的股权投资之股息收入下跌5,440,000港元至185,000港元(二零二三年:5,625,000港元)所抵销。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按市场价值计量,本集团之按公平价值计入损益的股权投资为15,375,000港元(二零二三年:无)。本集团并无持有其市场价值占本集团资产净值超过5%的个别按公平价值计入损益的股权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