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回顾
于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年度」或「二零二四年」),本集团的主要业务由以下四个分部组成:
酒店业务
1.酒店营运及管理服务
2.酒店设计及建设管理服务
物业业务
3.投资物业租赁
4.于海外买卖及租赁之物业
酒店业务
于二零二四年,本集团的酒店业务由万达酒店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万达酒管」,及其附属公司合称「万达酒管集团」)经营。万达酒管集团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领先的酒店服务供应商,主要从事酒店管理和运营,酒店设计,酒店建设管理及相关咨询等辅助业务,具有全面的酒店管理和运营能力。
酒店营运及管理服务
于二零二四年,由本集团管理的酒店以三种模式运营,分别为:
1.租赁与经营酒店;
2.管理酒店;及
3.特许经营酒店。
本集团将由本集团管理的酒店网络由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157家酒店及33,900间客房,扩张至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204家酒店及超过40,200间客房。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另有376家已签约管理正在开发中尚未开业的酒店。
我们的酒店品牌
本集团采用多品牌策略以瞄准不同客户群的独特喜好与需求。以下列示本集团目前管理的主要酒店品牌(以类别划分):
全服务酒店品牌-万达瑞华、万达文华、万达嘉华、万达锦华、万达颐华与万达安柏
有限服务酒店品牌-万达美华、万达悦华与万达安悦
租赁与经营酒店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有四间租赁与经营酒店,约占我们运营酒店的2.0%。根据租赁与经营酒店模式,本集团向酒店业主租赁酒店并管理及经营该等酒店,并承担所有相关费用。
对于我们的租赁与经营酒店,我们负责招聘,培训和监督酒店经理和员工,支付与这些酒店的建造和翻新有关的租赁和费用,并购置所有用品和其他必需的设备。我们的租赁与经营酒店位于租赁物业上且我们的租赁期限通常为15至20年,最初的2至15个月为免租期。我们通常在租赁期最初的3至5年按季或每半年支付固定租金,此后每年租金通常按拟订幅度增加。我们的租赁通常允许通过双方协议进行延期。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我们的租赁均未预期在一年内到期。
管理酒店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我们拥有190家管理酒店,约占我们所有运营酒店的93.1%。根据管理酒店模式,我们将相关品牌许可授予酒店业主,通过我们任命的现场酒店管理团队来管理此类酒店,并向酒店业主收取管理费用。
对于我们的管理酒店,我们准许酒店业主使用我们的品牌名称,徽标,操作手册和程序的权利。这些酒店将按照我们的品牌标准运营,包括在我们的监督下改造酒店物业以符合相应品牌产品的标准设计和佈局,使用我们的中央预订系统和酒店管理IT系统,并纳入我们的消耗品采购系统。酒店业主将负责其酒店的开发和运营成本,包括为满足我们的标准而对酒店进行翻修的成本。
特许经营酒店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我们拥有十家特许经营酒店,约占我们所有运营酒店的4.9%。在特许经营酒店模式下,我们将相关品牌许可授予酒店业主(与管理酒店模式类似),但我们为加盟酒店提供培训,预订和技术支持服务,并向特许经营商收取费用,而不委任现场酒店管理人员。另外,这些酒店将按照我们的品牌标准进行运营,包括在我们的监督下使酒店物业符合我们品牌的相应标准。
对于我们的特许经营酒店,我们准许酒店业主使用我们的品牌名称,徽标,操作手册和程序的权利,并根据(与我们管理酒店类似)品牌标准改造特许经营酒店。然而相对于现场委任酒店经理以管理酒店,我们只向酒店员工给予培训,向特许经营酒店提供预订和技术支持服务。为确保特许经营酒店的服务质素与我们管理的其他酒店一致,本集团将对特许经营酒店经营的各方面采取定期评核及报告。
关键绩效指标
平均可出租客房收入(「平均可出租客房收入」)是本公司高级管理层经常审视的非财务关键绩效指标。它是酒店业中常用的关键绩效指标,定义为平均入住率和所获得的平均每日房价的乘积。我们酒店的入住率主要取决于酒店的位置,产品和服务的提供,销售和品牌推广工作的有效性,有效管理酒店预订的能力,酒店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的表现以及我们应对竞争的能力。我们主要根据酒店的位置,竞争对手在同一地区收取的房价以及我们在城市或城市群中的相对品牌和产品实力来设置酒店的房价。
酒店设计及建设管理服务
本集团的酒店设计和建设管理业务的目标客户群与酒店管理和运营业务相同。我们的酒店设计业务主要提供室内和机械,电气和水暖设计服务(包括室内,家具,照明,早期和后期设计服务,机械和电气零件设计,厨房和后院设计),并根据所提供设计服务的类型,以每平方米为基础的酒店建筑面积,收取设计费用。我们的酒店建设管理业务为本集团管理的酒店提供咨询和项目管理服务,以确保根据成本、时间和质量方面的商定规格完成项目。服务费是根据相关项目总成本的百分比收取,并带有一定的激励措施以实现节省成本(相对于预算)的目标。
物业业务中国桂林项目
于二零一四年二月,本公司与万达商业地产(香港)有限公司(「万达香港」)以合营企业之形式收购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之一块国有土地,其中本公司及万达香港分别持有51%及49%权益。本项目(「桂林项目」)地处桂林市高新区中心区域,规划总建筑面积约为330,000平方米,其中包括153,000平方米的购物中心和177,000平方米的商铺、住宅等销售物业。
桂林项目的所有可售住宅及零售物业均已售出,购物中心亦已于二零一五年九月开业。购物中心商业出租与经营状况良好,目前已成为桂林市首屈一指的地标式商业中心。
美国芝加哥项目
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本公司的一家附属公司与出售本公司于ParcelC的权益(「芝加哥项目」)所产生之递延金额的债务人及担保人签订强制执行协议,以强制执行按揭。按揭项下的公寓单位的产权及所有权随后被交付予本集团。于完成交付公寓单位后,本集团将公寓单位入账为持作待售物业。
公寓单位位于Lakshore East of Chicago,在The Residences at St.Regis Chicago内,可售面积介乎约1,000平方呎至约7,000平方呎。若干公寓单位已出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