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成立以来,本集团始终秉持以提供全面技术解决方案为核心的营运模式,将相关硬体与软体整合为客制化方案。此模式被称为「科技商业模式」,其特色在于持续创新,需定期推出新产品以适应动态且快速演进的科技环境。该模式的核心支柱包括绿色能源倡议、智慧城市解决方案及可再生能源领域,这些均被视为集团战略重点的关键组成部分。
下表详细列出了智慧城市解决方案业务和可再生能源业务的技术商业模式的细节:
业务分部科技商业模式详请可再生能源业务集团为客户提供设计并安装太阳能系统(硬体)和能源管理系统(使用物联网技术的副产品(硬体)),客户可透过该系统监控太阳能系统的运作和产能。
智慧建筑解决方案业务智慧建筑解决方案的业务收入透过本集团设计硬件组合和开发软件而产生,可让客户监督现场施工进度。
物联网业务物联网解决方案业务的销售收入是透过设计物联网支援和支援设备、网路和互联网介面、分析及为客户度身订做可应用于不同领域如教室、图书馆等场景的软件解决方案而产生。
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本集团安装的智慧运算平台由硬件和软件组成以满足客户在不同场景下的运算功能。
绿色能源业务本集团专为客户产业需求量身打造,设计并安装氢氧气体生成系统与配套锅炉,为各类应用场景提供蒸汽。集团以极具竞争力的价格向客户销售蒸汽,同时保留设备与软体的所有权。为确保此业务线维持资本效率,集团要求客户预付相当于所需资本投资额的巨额预付款。
技术—智慧城市解决方案业务
集团的智慧城市解决方案业务主要包括智慧建筑解决方案业务、物联网解决方案业务、互联网数据中心(统称「数据中心」)业务,其中涉及数据中心的销售和安装系统、及互联网数据中心租赁业务(统称「智慧城市解决方案业务」)。
本集团一直选择财务稳健的客户,主要是政府拥有的实体,这不仅增强了我们对其可靠性的信心,也降低了违约风险。儘管由于经济不景气,中国内地的付款周期较长,但这些客户的实际需求以及政府的强力支持进一步巩固了其稳定性。
另外,我们的供应商也十分配合,愿意提供较长的信用期限,因为他们知道我们的大多数客户是政府拥有的企业,信用风险非常低,虽然这些客户同样要求我们提供较长的信用条件。
本集团致力于建立与客户的长期伙伴关係。我们已采取积极措施,确保项目的成功执行,包括按时完成安装及进行严格测试,旨在为客户提供可靠且高效的解决方案,以符合其具体需求。
此外,我们专注于培养与规模庞大及声誉良好的客户之间的关係,这也是我们成功的重要因素。目前,我们的客户主要为国有企业和知名上市公司,这彰显了本集团在中国内地市场的良好信誉与可信度。
但由于地缘政治制裁令重要半导体芯片及系统短缺,中国的数据中心业务面临显著放缓。我们在本报告的展望部分有更加详尽的分析。
儘管这些客户拥有强劲的财务实力与显著的政府支持,仍面临资金周转週期延长的问题。为此,我们已策略性地缩减在此领域的业务规模,直至结算速度再度加快为止。
技术—再生能源业务
自2018年以来,本集团在太阳能光伏(SPV)技术产品的研究和发展方面投入了大量的资源。需要强调的是,可再生能源业务在早年面临了许多重大挑战,这些挑战均源自我们无法控制的因素,包括为获取相关部门的批核与许可而导致的延迟,以及因电力公司频密地改变要求而产生的障碍及额外的成本。
此外,香港政府去年意外调降的上网电价(FiT)政策,亦令部分客户暂缓订单进度。必须理解的是,各行业企业要展现韧性,必须给予过渡期以利适应与复甦。香港计划于2033年12月终止上网电价计划(FiT),此举显示太阳能光伏(SPV)可再生能源业务的内部回报率已进入收益递减阶段。此发展削弱了投资者持续在香港此领域投资的诱因。为应对这些挑战,本集团积极与客户合作,推广在上网电价计划届满后,为自用目的安装太阳能发电系统。此策略在技术与经济层面皆具可行性,尤其当后续搭配安装储能系统时,更能发挥效益。经上述调整后,本集团的可再生能源业务现由以下组成:
(i)太阳能发电系统的销售(「SPV销售业务」);及
(ii)太阳能上网电价的收益分成业务(「FiT上网电价业务」)。
值得欣慰的是,本集团成功启动了东南亚客户的SPV系统销售、设计与安装业务,同时推广储能系统,此举乃我们拓展市场版图与产品组合的战略佈局之一环。
SPV业务已成为可再生能源业务的核心组成部分,无论在香港或东南亚地区皆然,目前相关业务洽谈正取得积极进展。
绿色能源业务
氢氧气混合气体由氢气(H2)与氧气(O2)组成。此气体通常透过水电解制备,使两种气体按特定比例结合,通常接近2:1(氢氧比例),此比例与水(H2O)中的成分比例相符。点燃时,此混合气体能产生强劲且洁净的火焰,广泛应用于各类领域。由于其生产成本高昂,传统上主要应用于氧氢焊接与切割,能产生极高温的火焰,适用于精密金属加工。2024年8月,本集团取得重大里程碑,其技术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权威政府检验机构的正式认证。随后在2024年12月,本集团更获得通用检测公司(SGS)的正式认证。这项关键认可为创新氢氧气系统的试产铺平道路,该系统运用本集团专利技术,以极低成本生产氢氧气作为热能及电力的替代燃料。
为促进集团进军消费市场,集团将不直接销售氢氧气,而是销售由氢氧气加热的定制锅炉所产生的蒸汽。中国蒸汽市场庞大,应用范围广泛,涵盖各行各业。
本集团于2025年9月27日在肇庆加美学校隆重发佈全球首台可实现规模化应用的《创之荣水能制气机》,并将于2025年9月30日早上举行正式开机运营仪式。该设备所生产的清洁高效能源—《创之荣超氢》,为本集团独家拥有的全球首创专利技术,标誌著我们在绿色能源实际应用领域取得重大突破,进一步巩固行业的领导地位。
《创之荣超氢》具备广泛替代现有石化能源的能力,其燃烧过程接近零排放,具备清洁、高效、安全、低成本等优于石化能源的综合优势。该能源可广泛应用于工业蒸汽供应、工商业热水、金属加工锻造、替代柴油汽油发电等多个领域,全面覆盖各行各业能源使用场景。凭藉先进的制造工艺,我们在控制成本的同时,也帮助企业和事业单位有效降低综合能源成本与碳排放。
自产品发佈以来,市场反响热烈,众多客户对这项革命性产品展现浓厚合作意向。根据现有成本结构评估,此业务预计将实现极具吸引力的毛利率。2025年9月28日,本集团与广东省广州市增城新塘国家级创兴科技园区内的一家领先纺织企业签署一份重大蒸汽供应合同。此合作标誌著我们成功进入该重要园区,将为整个园区提供工业用蒸汽。首阶段日供蒸汽量600蒸吨,每吨定价在人民币180–300元区间。随著园区产能逐步释放,预计未来蒸汽日需求量将逐步提升至约10万蒸吨。此单一合约即可为集团每年带来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稳定正向现金流。
基于当前实际运营与市场回馈,本集团已具备快速扩展绿色能源业务的坚实基础,未来将持续推进《创之荣超氢》在多行业的落地应用,助力国家「双碳」目标,驱动可持续增长与能源结构转型。
此商业模式不仅加速水能制气机的全面发展,更有效强化集团整体现金储备。得益于此,本集团已奠定快速扩张绿色能源业务的坚实基础,驱动永续成长并建立市场主导地位。
文化产品
与往年相同,本公司持续采取审慎态度管理其文化产品。我们保持高度警觉监控市场动态,以识别并把握最佳时机,将集团库存中的精选商品以理想价格售出。此外,我们透过公司官网展示这些兼具艺术价值的文化产品,藉此提升公众认知。此等策略与过往既定做法相符。
证券投资
作为本集团短线投资活动之一环,本集团已投资若干香港上市证券,有关投资详情及资料载列如下:
于回顾期内,本集团整体录得金融资产方面按公允价值计算约19,400,000港元之亏损。此乃归因股票市场的气氛渐见乐观(2024年:公允价值亏损约19,500,000港元)。
于2025年6月30日,被分类为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之香港上市证券投资之公允价值约为36,500,000港元(2024年6月30日:约10,400,000港元)。构成该等投资组合包含有8间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上市的证券(2024年6月30日:8),其中6项证券于联交所主板上市(2024年6月30日:6),而余下2项证券于联交所GEM上市(2024年6月30日:2)。
放贷业务
放贷服务由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作为放贷机构提供,并且偶尔由公司的中国(内地)子公司进行。该中国内地子公司从未向公众自我宣称为放贷机构,也未主动寻求借款人。在香港,放贷服务主要依赖可用资金和董事的推荐,并未进行市场推广。因此,董事们并不认为在本财年内,放贷属于公司的主要或核心业务。
放贷活动仅涉及固定利率的定期贷款,每笔贷款均按个案评估,并未限制于特定行业。然而,公司确实拥有一份放贷检查清单,董事在评估时必须遵循。贷款仅从閒置资金中发放,并仅针对透过个人关係接触子公司董事的个人或其企业。董事会负责进行信用评估,若评估结果令人满意,将向香港的董事提交进一步的评估和批准请求。
信贷评核及客户身份识别(KYC)程序遵循以下步骤:
1.验证借款人及担保人的董事身份(如适用)。
2.确认借款人及担保人的地址证明。
3.获取商业登记证书副本及公司编号(如适用)。
4.检视借款人及担保人的章程及组织条例(如适用)。
5.如有必要,咨询外部法律顾问。
在收集及验证潜在借款人的背景信息后,我们负责香港放贷业务的董事或中国内地子公司的董事将进行贷款评估过程。该过程包括通过审查管理账目及担保人的个人财务背景(如适用)来评估借款人的信用度和财务状况。
考虑到借款人的财务状况、担保品或保证的范围和质量以及贷款期限,香港放贷机构的董事或相关的中国内地子公司将提议一个旨在合理提高利润的利率,同时确保遵守香港和中国内地的利率监管规定,以避免收取超过法定上限的利率。通常,中国内地子公司收取的利率不得低于中国贷款市场基准利率(CLPR)的两倍,而香港放贷者则会在香港基准利率上加收合理的溢价。
随后,尽职调查报告、KYC文件及信用评估文件,以及贷款金额、条款和偿还方式将提交给集团董事进行批准。一旦批准获得,最终的贷款协议将由我们中国内地子公司的董事与借款人和担保人共同签署。
香港放贷机构的董事或相关的中国内地子公司董事将在贷款期间不定期与借款人保持联繫。在到期日约一个月前,他们会开始提醒借款人进行偿还。
以下是我们对于逾期贷款的标准程序:
将向借款人发送要求立即还款的催款函。
指示我们在香港或中国内地的法律顾问向借款人及担保人发出催款函,要求立即偿还。如果出现以下情况,我们将采取正式法律行动:
(a)借款人拒绝还款;或
(b)自我们发出法律催款函之日起14个工作日内未能达成任何和解安排。
自从目前的管理层允许发放此类定期贷款以来,尚无任何迹象表明这些贷款会出现逾期情况。
在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年度中,公司的中国内地子公司与六家独立第三方的中国内地公司签订了借贷合同(「贷款」)。于2025年6月30日,贷款总额为2,550万元人民币(于2024年6月30日:400万元人民币)。每笔贷款的期限均为自提款日起计算的十二至二十四个月,年利率为6–8%(与2024年的年利率一致)。
于2025年6月30日,公司的香港放贷业务与八名独立第三方的个人签订了借贷合同,贷款总金额为2,130万港元(于2024年6月30日:250万港元)。贷款期限自提款日起计六至十二个月,年利率由8%至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