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四年上半年,在中国政府积极的努力下,社会及经济活动得以平稳发展,浙江省社会及经济活动持续保持活力,社会整体用电需求平稳增长。
二零二四年上半年,浙江省对调峰用电需求较去年同期有所减少,本集团于回顾期内的天然气发电量较去年同期91,821兆瓦时下降38.06%至56,875兆瓦时。同时,应回顾期内发电量较去年同期下降,发电用天然气量亦随之减少,本集团二零二四年上半年发电用天然气用量较去年同期20,110,565立方米下降34.07%至13,258,030立方米。
于回顾期内,普星(安吉)燃机热电有限公司(「安吉电厂」)及衢州普星燃机热电有限公司(「衢州电厂」)供热业务稳定,但是受到下游用热单位用热需求下降影响,及新增用热用户开拓受限,本集团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售热量较去年同期62,089吨下降16.77%至51,678吨;因本集团售热单价下降,销售热力收入较去年人民币23,414,000元下降15.91%至人民币19,690,000元;因供热收入下降,边际贡献率则较去年同期7.31%下降1.84个百分点至5.47%。因应回顾期内售热量下降,供热用天然气量较去年同期5,055,292立方米下降10.75%至4,511,682立方米。
于回顾期内,根据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发改委」)于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发佈的《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优化我省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1]357号),为加快推进电力价格市场化改革,有序放开竞争性环节电力价格,从二零二二年一月一日起,对本公司下属电厂容量电价进行调整,同时开展气电价格联动机制,根据天然气综合价格(按不同气源和不同气价加权计算)确定本公司下属各电厂每月售电价。
二零二四年,本公司下属浙江普星蓝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蓝天电厂」)、浙江普星德能然气发电有限公司(「德能电厂」)、浙江普星京兴然气发电有限公司(「京兴电厂」)容量电价继续沿用二零二二年调整后的价格为人民币394.8元╱千瓦╱年;安吉电厂、衢州电厂容量电价继续沿用二零二二年调整后的价格为人民币571.2元╱千瓦╱年,与去年同期持平。
于回顾期间,本公司下属蓝天电厂、德能电厂、安吉电厂、衢州电厂天然气含税价格在人民币2.94元╱立方米至人民币3.54元╱立方米区间波动,京兴电厂为人民币3.20元╱立方米至人民币3.43元╱立方米区间波动。根据气电价格联动机制,本公司下属蓝天电厂、德能电厂、安吉电厂、衢州电厂含增值税电量电价在人民币0.6012元╱千瓦时至人民币1.0524元╱千瓦时区间波动,京兴电厂含增值税电量电价为人民币0.9028元╱千瓦时。
发电量
天然气发电
为配合浙江省试行的天然气发电机组两部制电价政策,浙江省相关政府部门已按照满足回顾期间电网顶峰需要来安排二零二四年度天然气发电机组发电量计划。为持续加快推进电力价格市场化改革,更好发挥天然气发电机组作用,推动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浙江省二零二四年增加天然气机组发电安排。于回顾期内,本集团根据实际发电需求计划安排天然气发电量为56,875兆瓦时(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91,821兆瓦时),较去年同期减少38.06%。
光伏发电
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光伏所发电力约为510兆瓦时(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556兆瓦时),其中约53兆瓦时(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51兆瓦时)出售予电网。
于回顾期内,本集团透过光伏发电减省用电成本人民币312,000元(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人民币301,000元),实现售电收益人民币39,000元(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人民币33,000元)。
售热量
于回顾期内,本集团出售蒸汽51,678吨(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62,089吨),较去年同期下降16.77%。平均售价(含增值税)约为人民币415.30元╱吨(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人民币411.04元╱吨),较去年同期增长1.04%。
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本集团销售热力收入和边际贡献(按销售热力收入减去供热生产相关的可变成本计算)分别为人民币19,690,000元(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人民币23,413,800元)和人民币1,078,000元(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人民币1,711,000元)。销售热力的边际贡献率为5.47%(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7.31%),较去年同期下降1.84个百分点。
燃料成本及天然气用量
随着二零二四年上半年发电量的减少,本集团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天然气总用量为17,585,106立方米(当中包括供热用天然气量4,327,076立方米),较去年同期25,165,857立方米(当中包括供热用天然气量5,055,292立方米)减少30.12%。
本集团的发电平均单位燃料成本为约每兆瓦时人民币678.59元,较去年同期约每兆瓦时人民币674.38元上升0.62%;供热平均单位燃料成本为约每吨人民币314.23元,较去年同期约每吨人民币304.11元上升3.33%。供热的平均燃料成本上升,主要是由于供热管损增加。
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燃料成本为人民币54,834,000元,较去年同期人民币80,838,000元减少32.17%。燃料成本占相关收益(电量电费收入(不包括光伏发电收入)及销售热力收入)比率较去年同期的98.93%下降4.84个百分点至94.09%,主要是天然气平均价格下降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