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纪以及证券保证金融资
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期间,由于本期间定期存款利息收入的增幅抵销了经纪业务营业额的跌幅,经纪业务录得溢利约44,300,000港元(二零二二年:亏损约1,300,000港元)。经纪业务之营业额因为本地股市沉寂及环球投资市场气氛惨淡而减少。经纪分部于期内之收益较上一财政期间增加174.3%至约66,100,000港元(二零二二年:24,100,000港元),主要包括经纪佣金约10,600,000港元(二零二二年:13,100,000港元)、银行结余及定期存款之利息约38,100,000港元(二零二二年:5,200,000港元)以及源自包销、配售及资金证明业务之费用收入约15,000,000港元(二零二二年:4,400,000港元)。
证券保证金融资继续是本集团于期内之主要收益来源。于期内,证券保证金融资之利息收入总额减少32.5%至约100,600,000港元(二零二二年:149,000,000港元),而期内证券保证金借贷之平均水平下降。本集团于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之应收保证金客户账项总额合计约为2,391,500,000港元(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2,460,100,000港元)。期内应收保证金客户款项之减值亏损支销约为45,900,000港元(二零二二年:56,500,000港元)。本集团将继续维持收益与风险之间的平衡,并以谨慎的态度对旗下保证金融资业务实行信贷控制措施。
放债
放债公司之主要业务为提供消费者贷款及按揭。期内放债业务表现有所下跌,此乃由于本集团在批出新贷款时以审慎为先。贷款总额由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约373,500,000港元减少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约311,900,000港元。利息收入总额于期内减少7.1%至约16,900,000港元(二零二二年:18,200,000港元)。其于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录得除税前溢利约18,000,000港元(二零二二年:22,300,000港元)。期内贷款及垫款之减值亏损净额拨回约1,700,000港元(二零二二年:减值亏损净额拨备约800,000港元)。
潜在客户须披露并提供申请贷款所需的资料清单。本集团有以下信贷评估政策,以评估潜在客户的信贷评级及其偿还能力。
(i)本集团会就有担保贷款对潜在客户进行信贷评估测试。本集团综合考虑贷款
期限及信贷评估结果,以评估潜在客户之还款能力。独立估值师会就相关物业编制估值报告,釐定其当时之公允值。本集团已就授出及重续按揭贷款之贷款价值比率制定明确指引,而贷款期限通常订为本集团所接纳之合理年期。其后,本集团将根据信贷政策进行信贷评估,考虑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本集团之相关风险(如潜在客户之违约风险)、本集团之资金成本、现金流等,以及市场报价、客户之还款能力等。然后,本集团将釐定贷款条款,并通知客户有关贷款之批核状况。
(ii)就无担保贷款而言,本集团会根据以下因素对每名无担保贷款申请人进行信
贷评估:
(a)拟授出之应付本金及利息总额;
(b)拟授出之贷款还款期限;
(c)还款分期期数及金额;
(d)拟授出之贷款利率;
(e)拟授出之贷款申请目的;
(f)无担保贷款申请人之就业或业务状况;
(g)无担保贷款申请人当时之信贷及财务资料;
(h)任何其他可能影响无担保贷款申请人负担能力之因素;
(i)无担保贷款申请人当时之收入及开支;
(j)无担保贷款申请人可预见之收入减少或开支增加;及
(k)无担保贷款申请人之储蓄及资产。
凭藉本集团掌握的专门知识以及与高净值客户的业务关係,本集团仍然看好放债业务之前景,并将继续专注于有短期融资需要之高净值客户。
企业融资
本集团之企业融资业务专注向香港上市公司提供财务顾问服务。其于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期间已完成4项(二零二二年:3项)财务顾问项目。此业务于期内录得溢利约1,200,000港元(二零二二年:400,000港元)。
资产管理
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期间,此分部录得溢利约300,000港元(二零二二年:1,200,000港元),主要源自本期间收取的资产管理费收入约300,000港元(二零二二年:1,300,000港元)。
投资
投资分部为本集团持有物业及金融工具。资产配置是建基于预期回报率及可动用资金资本。于回顾期间,此分部录得溢利约4,200,000港元(二零二二年:亏损29,800,000港元),主要因为可换股票据及非上市债务证券之利息收入约5,100,000港元(二零二二年:4,000,000港元);上市债务证券之利息收入约3,400,000港元(二零二二年:1,900,000港元);投资物业之公允值收益约18,100,000港元(二零二二年:亏损37,900,000港元);租金收入约13,200,000港元(二零二二年:9,300,000港元)(主要源自伦敦租赁业务);及按公允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之未实现亏损约31,500,000港元(二零二二年:9,600,000港元)。
于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本集团所持投资物业组合的总公允值约为1,175,500,000港元(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1,128,700,000港元),包括香港的住宅、商业及工业物业以及伦敦的住宅物业及一幢商业大厦。
于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本集团持有主要由股本证券、债务证券、可换股票据及非上市股本证券组成的投资组合之总公允值约为359,800,000港元(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388,000,000港元)。投资组合之总公允值减少是主要源于非上市股本证券的公允值由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的约77,100,000港元减少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的约63,000,000港元。股本证券投资组合主要包括香港上市公司,而债务证券投资组合主要包括由香港及海外若干上市及非上市公司发行之上市及非上市债券及可赎回债券。
拍卖业务
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期间,此分部录得溢利约600,000港元(二零二二年:零港元),主要归因于期内收到的艺术品拍卖佣金收入约900,000港元(二零二二年:零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