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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贤产业信托 有关收购重庆酒店及成都酒店的关连人士交易最终付款

2017-08-28 19:54:00

重庆收购事项

根据重庆买卖协议,重庆注册会计师已向重庆卖方及重庆买方提供(其中包括)有关重庆核证款项(即相等於重庆完成日期时之重庆经调整资产价值减重庆股份代价於重庆完成日期等值港元之金额)的核证声明。根据重庆核证声明,重庆核证款项为283,362,826港元。

由於重庆核证款项较初步重庆贷款代价低825,571.36港元,故此根据重庆买卖协议,重庆卖方将於2017年9月11日或之前向重庆买方支付相等於不足金额之金额,即825,571.36港元。

成都收购事项

根据成都买卖协议,成都卖方及成都买方已共同完成编制成都完成时资产负债表,并计算成都完成时资产净值。根据计算结果,成都完成时资产净值为人民币18,063,766.66元。

由於成都完成时资产净值为正数,根据成都买卖协议,成都卖方无须向成都买方支付任何现金以补偿任何不足金额,且成都买方除成都代价外亦无须向成都卖方支付任何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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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此提述(i)汇贤房托管理有限公司以其作为汇贤产业信托的管理人身份(「管理人」)於2017年1月9日发出的公告(「收购事项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重庆收购事项及成都收购事项;(ii)管理人於2017年2月28日发出的公告,内容有关重庆收购事项之完成;及(iii)管理人於2017年3月8日发出的公告,内容有关成都收购事项之完成。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收购事项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重庆收购事项

根据重庆买卖协议,重庆注册会计师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已向重庆卖方及重庆买方提供(其中包括)有关重庆核证款项(即相等於重庆完成日期时之重庆经调整资产价值减重庆股份代价於重庆完成日期等值港元之金额)的核证声明。诚如收购事项公告所述,

(a) 倘若重庆核证款项高於初步重庆贷款代价,重庆买方将向重庆卖方支付相等於超出金额之金额;及

(b) 倘若重庆核证款项低於初步重庆贷款代价,重庆卖方将向重庆买方退回相等於不足金额之金额。

根据重庆核证声明,重庆核证款项为283,362,826港元。由於重庆核证款项较初步重庆贷款代价低825,571.36港元,故此根据重庆买卖协议,重庆卖方将於2017年9月11日或之前向重庆买方退回相等於不足金额之金额,即825,571.36港元。

成都收购事项

根据成都买卖协议,成都卖方及成都买方已共同完成编制成都完成时资产负债表,并根据成都完成时资产负债表计算成都完成时资产净值(成都酒店的账面值及有关资本准备╱折旧的递延税资产或负债、税项亏损及成都酒店估值变动(倘有)并不计算在内,并无计及成都长天的借款及相关未偿还利息)(「计算结果」)。诚如收购事项公告所述,

(a) 倘若成都完成时资产净值为负数,则成都卖方将以现金支付相等於不足金额69%之等值港元金额;及

(b) 倘若成都完成时资产净值为正数,则成都买方除成都代价外无须向成都卖方支付任何款项。

根据计算结果,成都完成时资产净值为人民币18,063,766.66元。由於成都完成时资产净值为正数,根据成都买卖协议,成都卖方无须向成都买方支付任何现金以补偿任何不足金额,且成都买方除成都代价外亦无须向成都卖方支付任何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