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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完成A股发行注册

2022-01-12 00:00:00

本公告乃由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a)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21年5月10日、2021年6月21日、2021年11月4日、2021年11月11日及2021年11月28日的公告及本公司日期为2021年5月14日的通函,当中载有(其中包括)本公司建议A股首次公开发售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A股发行」)的相关事宜。除另有界定外,本公告所用词汇具有上述公告及通函所界定的涵义。

本公司获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已于2022年1月11日批准本公司A股发行的注册申请。

本公司将于适当时候就A股发行的进展作出进一步公告。本公告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收购、购买或认购本公司证券的邀请或要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