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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六个月财务资料的盈利警告

2021-07-12 00:00:00

本公告由祖龙娱乐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本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内」)的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及现时可得的资料所作出之初步评估,本公司预期期内将录得经调整亏损净额介于约人民币45百万元至人民币55百万元,而其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可资比较期间」)录得经调整利润净额约人民币151.6百万元。上述亏损乃主要由于(a)为满足本集团的业务扩张需求而导致研发开支增加,主要是由于从事研发活动的僱员福利开支及外包技术服务的费用开支增加;及(b)销售及营销开支增加,主要是由于推广及广告开支增加。本公司认为,儘管该等投入未能即时带来财务收益,但本集团于研发上持续投入以为未来产品的开发夯实基础以及基于研运一体模式持续投入于游戏发行及运营的策略符合本集团的长期利益,本公司管理层对本集团的未来前景保持坚定信心。

期内经调整亏损净额的计算不包括属非现金性质的股份酬金开支的影响。有关可资比较期间经调整利润净额的方法及计算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0年8月12日的公告。本公司相信,本公告所披露的期内预期经调整亏损净额,与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呈报的期内亏损相比,可更好地反映本集团的基本经营业绩,并促进定期比较。

本公告所载资料,仅基于董事会根据现时可得的资料所作出之初步评估,尚未经本公司核数师或审核委员会审核或审阅。

经调整利润╱亏损净额的呈列未必可与其他公司所呈列类似计量指标相比。本公告所述的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量指标,用作分析工具时存在局限性, 阁下不应视其为独立于或可代替本集团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所呈报经营业绩或财务状况的分析。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并仔细阅读本公司根据上市规则于2021年8月底前刊发的期内中期业绩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