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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完美世界游戏合作框架协议项下持续关连交易的年度上限

2020-08-28 00:00:00

诚如招股章程所披露,本集团于2020年6月 10日与完美世界集团订立完美世界游戏合作框架协议,据此,完美世界集团同意(其中包括)与本集团合作开发及运营若干游戏,以换取授权费及收益分成。根据2020年6月于完美世界游戏合作框架协议项下收益分成的实际交易量(游戏发行商大约一般于相关期间结束后最迟一个月后告知本公司),本公司于刊发招股章程后获悉,本集团于截至2020年6月 30日止六个月就完美世界集团产生的收益分成接近于截至 2020年12月 31 日止年度的现有年度上限。鑑于完美世界游戏合作框架协议项下的游戏近期增长及受欢迎程度,预期现有年度上限将不足以满足本集团于截至2022年12月 31 日止三个年度将就完美世界集团产生的收益分成金额。

由于完美世界游戏合作框架协议项下拟进行持续关连交易的年度上限于截至2022年12月 31 日止三个年度各年的最高适用百分比率按年度基准预期为 0.1%或以上惟少于5%,故完美世界游戏合作框架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仅须遵守上市规则项下申报、公告及年度审查规定,惟获豁免遵守上市规则第 14A.76(2)章项下通函(包括独立财务意见)及独立股东批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