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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六个月财务资料的最新利润

2020-08-12 00:00:00

本公告由祖龙娱乐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本公司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内」)的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及本集团现时可得的资料所作出之初步评估,董事会预期本集团期内的财务资料将如下:

1.本集团期内经调整利润净额(详情见下文)将较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可资比较期间」)增加不少于人民币100百万元,增幅不低于1,000%。该增长主要归因于(a)综合游戏发行及运营业务产生的收入增长,此乃主要由于2020年上半年现有游戏增长及本集团在海外市场推出的精选新款自主发行游戏的表现所致;及(b)本集团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产生更多利润的热评游戏主要于2019年下半年推出。

2.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应用,本公司预期期内亏损将较可资比较期间增加不少于700%,主要归因于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的公允价值变动所致。本集团于期内及可资比较期间均录得亏损,主要由于本集团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处理本集团估值增加导致的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的公允价值增加。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的招股章程(「招股章程」),内容有关本公司股份于联交所主板上市(「上市」)。诚如招股章程所披露,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的经调整利润净额透过加回数个会计项目(即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的公允价值变动亏损、股份酬金开支、赎回负债应计利息开支及上市开支(统称为「消除会计项目」))载列。期内的经调整利润净额亦应用相同处理,原因是该等项目属非现金项目或上市后将不再发生的一次性开支。期内的消除会计项目亏损总额约为人民币938百万元,其中约人民币857百万元为期内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的公允价值变动亏损。有关上述附加财务计量方法的详情,请参阅招股章程。

本公司相信,本公告所披露的期内预期经调整利润净额,与本集团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应用所录得的亏损相比,为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提供更为有用的资料,以了解及评估本集团于期内的经营业绩。

本公告所载资料,仅基于董事会根据现时可得的资料所作出之初步评估,尚未经本公司核数师或审核委员会确认或审阅。

经调整利润净额的呈列未必可与其他公司所呈列类似计量指标相比。本公告所述的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量指标,用作分析工具时存在局限性, 阁下不应视其为独立于或可代替本集团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所呈报经营业绩或财务状况的分析。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并仔细阅读本公司根据上市规则于2020年8月底前刊发的期内中期业绩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