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悉数行使超额配股权

2019-12-03 00:00:00

我们提述招股章程及日期为2019年11月25日的配发结果公告。联席代表(代表国际包销商)已于2019年12月3日悉数行使超额配股权,涉及合共75,000,000股股份(「超额配发股份」),占全球发售初步可供认购发售股份的15%(于行使任何超额配股权前)。

根据瑞信与PCIPI订立的借股协议,瑞信已从PCIPI借入75,000,000股股份,以补足国际发售的超额分配。超额配发股份将用于促使向PCIPI悉数退还75,000,000股借入股份。

我们将按每股176.00港元(不包括1.0%经纪佣金、0.0027%香港证监会交易徵费及0.005%联交所交易费)即国际发售价配发及发行超额配发股份。

批准上市

联交所上市委员会已批准超额配发股份上市及买卖。预期超额配发股份将于2019年12月6日上午九时正开始在联交所主板上市及买卖。

悉数行使超额配股权后的已发行股份总数

我们于紧接完成悉数行使超额配股权前以及紧随完成悉数行使超额配股权后的已发行股份总数(假设除全球发售完成后发行的股份外,已发行股份总数由最后实际可行日期起保持不变)分别为21,386,784,264股股份及21,461,784,264股股份。募集资金用途

经扣除佣金及我们就行使超额配股权应付的其他发售开支后,我们从发行超额配发股份将收取的额外募集资金净额约为13,166百万港元。我们拟将额外募集资金净额用于招股章程中「募集资金用途」一节所载相同用途。

根据香港法例第571W章《证券及期货(稳定价格)规则》第9(2)条,我们将于稳定价格期间结束后就全球发售另行刊发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