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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公告

2020-08-25 00:00:00

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阿里巴巴集团」)持有33%股权的非併表关联方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蚂蚁集团」,原名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25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交所就其日前宣佈在上海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同步上市及首次公开发行计划公开提交了上市申请。我们理解任何该等上市及发行的时间取决于市场情况及其他因素,且无法保证该等上市及发行将在何时完成。

以上公告不构成在美国境内认购证券的要约或在中国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招揽购买或认购证券的要约或邀请。任何在本公告中提及的证券除登记或依赖豁免免于登记以外均不得在美国境内进行要约购买或销售;任何在美国、中国内地或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的证券公开发售都将以登记的招股书的形式进行,该招股书可以从蚂蚁集团处获得,将会包含关于蚂蚁集团及其管理层的详细信息以及蚂蚁集团的财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