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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公告于公开市场购回股份之意向

2021-11-30 00:00:00

本自愿性公告乃由中原建业有限公司(「本公司」)作出,旨在向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最新发展之资料。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之词汇与本公司日期为2021年5月18日的招股章程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董事会相信,现时股份之买卖价格水平并未充分反映本公司的相关价值。因此,视乎市场情况及本公司届时的实际需要,董事会可能根据当时的唯一股东于2021年5月12日通过的书面决议授予董事的一般授权,于公开市场购回不多于329,528,812股股份(即紧随上市完成后之已发行股份总数之10%)。本公司将遵照本公司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上市规则、股份回购守则、开曼群岛公司法以及所有其他适用法例及法规进行购回股份。

董事会相信购回股份及随后注销购回股份可提升每股盈利,从而为股东创造价值。此外,董事会相信,购回股份反映董事会对本公司业务的长远前景充满信心,最终可令本公司获益,且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董事会亦相信,本公司财务状况稳健,能在进行购回股份的同时维持足够财务资源以满足本公司业务持续增长。

董事会将继续关注市场情况,并将根据上市规则于公开市场购回股份。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须注意,购回股份将视乎市场情况由董事会绝对酌情决定,概不能保证任何购回之时间、数量或价格。因此,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须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