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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A股发行登记之公告

2022-08-03 00:00:00

本公告乃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a)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一日、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三日、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八日、二零二二年四月四日及二零二二年六月一日的公告及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一年六月三日及二零二二年五月十八日的通函及日期为二零二二年六月六日的补充通函,当中载有(其中包括)本公司建议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股份(「建议人民币股份发行」)并将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的相关事宜。除另有界定外,本公告所用词汇具有上述公告及通函所界定的涵义。

本公司于二零二二年八月二日获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批准本公司注册建议人民币股份发行的申请。

本公司将适时根据上市规则及其他适用法律及法规另行刊发公告,披露有关人民币股份发行之任何重大更新及进展。本公告仅供参考,并不意图构成或构成收购、购买或认购本公司任何证券之邀请、要约或其一部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