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提述华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2021年11月15日的公告及本公司日期为2021年12月21日的通函(「该通函」),内容有关收购香港物业。除另有指明外,本公告所用词汇具有该通函所界定的相同涵义。董事会欣然宣佈,完成已根据正式协议的条款及条件于2022年1月26日落实。买方(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已于2022年1月26日根据正式协议的条款及条件支付代价余额40,500,000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