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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二零二四年五月二十七日(星期一)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投票结果

2024-05-27 00:00:00

B_table indent_4.5 mm N_table indent_4 mm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XIMEI RESOURCES HOLDING LIMITED稀美资源控股有限公司(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股份代号:9936) 于二零二四年五月二十七日(星期一)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投票结果兹提述日期均为二零二四年四月十六日的稀美资源控股有限公司的通函(「通函」)及股东周年大会通告(「通告」)。除文义另有要求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股东周年大会的投票表决结果 截至股东周年大会当日二零二四年五月二十七日(星期一),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360000000股,即赋予股东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投票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所提呈的所有决议案(「股东周年大会决议案」)的股份总数为360000000股。持有合共267817500股附有本公司投票权股份(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约74.39%)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出席股东周年大会。概无股东根据上市规则须就股东周年大会决议案放弃投票权。概无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周年大会,但根据上市规则第13.40条所载须就股东周年大会决议案放弃投赞成票。并无股东在通函中曾表示打算表决反对或放弃投票任何股东周年大会决议案。 – 1 –B_table indent_4.5 mm N_table indent_4 mm 于股东周年大会,所有股东周年大会决议案均以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股东周年大会决议案的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所投股数 普通决议案(概约百分比)赞成反对 1考虑及批准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2678175000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经审核综合财务报(100%)(0%) 表与本公司董事(「董事」)会报告及本公司核数师报告。 2重选吴理觉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并授2678175000 权董事会(「董事会」)厘定其薪酬。(100%)(0%) 3重选黄洁莉女士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并授2678175000 权董事会厘定其薪酬。(100%)(0%) 4重选刘国煇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2678175000 事并授权董事会厘定其薪酬。(100%)(0%) 5重选石瑛女士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678175000 并授权董事会厘定其薪酬。(100%)(0%) 6重选钟晖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678175000 并授权董事会厘定其薪酬。(100%)(0%) 7重选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核数师,2678175000 任期直至下届股东周年大会,并授权董(100%)(0%)事会厘定彼等之薪酬。 8授予董事一般授权,以配发、发行或处26777000047500 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本20%之本公(99.98%)(0.02%)司额外股份。 9授予董事一般授权,以购回不超过本公2678175000 司已发行股本10%之本公司股份(100%)(0%) 10扩大授予董事发行、配发及处理本公司26777000047500 额外股份之一般授权,加入本公司所购(99.98%)(0.02%)回之股份数目。 – 2 –B_table indent_4.5 mm N_table indent_4 mm以上股东周年大会决议案的每项决议案的全文请参阅通告。 由于超过一半票数赞成股东周年大会决议案第1项至第10项,因此股东周年大会决议案第1项至第10项已获正式通过为普通决议。 执行董事黄洁莉女士已亲身出席股东周年大会。执行董事吴理觉先生及毛自力先生;非执行董事欧阳明女士;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刘国煇先生、钟晖先生及石瑛女士则以电子方式出席股东周年大会。 监察员 广洲正德会计师事务所负责监察股东周年大会的点票及投票表决结果,他们的工作只限于本公司要求的若干程序,就本公司收集及提供的投票表格与本公司编制的投票表决结果作比较。广洲正德会计师事务所就此执行的工作并不构成按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审计准则》(HongKong Standards on Auditing)、《香 港 审 阅 项 目 准 则》(Hong Kong Standards onReview Engagements)或《香港审计项目准则》(Hong Kong Standards on AssuranceEngagements)所进行的审计项目,他们也不会就与法律解释或投票权有关的事宜作出确认或提出意见。 承董事会命稀美资源控股有限公司主席兼执行董事吴理觉香港,二零二四年五月二十七日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三位执行董事,分别为吴理觉先生,毛自力先生及黄洁莉女士; 一位非执行董事,即欧阳明女士;以及三位独立非执行董事,分别为刘国煇先生、钟晖先生及石瑛女士。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