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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1) 先旧后新配售现有股份(2) 根据一般授权认购新股份及(3) 售股股东销售待售股份

2020-07-30 00:00:00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20年7月16日的公告及本公司日期为2020年7月23日的补充公告(「该等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配售事项、认购事项及销售事项。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完成配售事项、认购事项及销售事项

本公司欣然宣佈,配售事项、认购事项及销售事项已分别于2020年7月20日、2020年7月30日及2020年7月20日完成。

配售事项的所有条件均已达成,而配售事项已于2020年7月20日完成。合共70,000,000股配售股份已成功按配售价每股配售股份11.99港元配售予不少于六名专业、机构及╱或个人投资者,而该等投资者连同彼等各自的最终实益拥有人均独立于卖方或售股股东且并未与卖方或售股股东一致行动,为独立于本公司或其关连人士且与彼等概无关连的第三方。概无承配人及彼等各自的最终实益拥有人于承购配售股份后成为本公司的主要股东(定义见上市规则)。

认购事项的所有条件均已达成,而认购事项已于2020年7月30日完成。卖方按认购价每股认购股份11.99港元认购合共70,000,000股认购股份(相等于根据配售事项成功配售的配售股份数目)。认购事项的净股价经扣除本公司所承担的卖方就认购事项所产生的开支(包括法律费用及其他顾问费用)后约为每股认购股份11.85港元。认购股份相当于本公司经认购事项扩大后的已发行股本约4.82%。

此外,销售事项的所有条件均已达成,而销售事项已于2020年7月20日完成。售股股东持有的合共30,000,000股待售股份已按每股待售股份11.99港元的价格成功配售予若干专业、机构及╱或个人投资者,而该等投资者连同彼等各自的最终实益拥有人均独立于卖方或售股股东且并未与卖方或售股股东一致行动,为独立于本公司或其关连人士且与彼等概无关连的第三方。概无承配人及彼等各自的最终实益拥有人于承购待售股份后成为本公司的主要股东(定义见上市规则)。

本公司自认购事项取得所得款项净额合共约829.5百万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