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受限制股份单位奖励计划授出受限制股份单位 兹提述赤子城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2022年6月9日的公告,内容有关采纳受限制股份单位奖励计划(「公告」)。除非本公告另有界定,否则本公告所用词汇与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授出受限制股份单位 董事会欣然宣佈,于2024年3月21日,董事会决定并批准根据受限制股份单位奖励计划授出2,099,133份受限制股份单位予7位承授人(「授出」),惟须经承授人接纳方可作实。 授出数目及授出日期 于2024年3月21日(「授出日期」)合共授予承授人的2,099,133份受限制股份单位代表2,099,133股相关股份,相当于本公司于本公告日期已发行股本的约0.18%。本公司概不会就授出发行或配发额外新股份,因此,授出受限制股份单位不会导致本公司现有股东的持股量被摊薄。受限制股份单位的承授人无需就根据受限制股份单位奖励计划获授任何受限制股份单位或就行使受限制股份单位而付款。 本次授出的受限制股份单位相关的股份当前乃根据受限制股份单位奖励计划向受限制股份单位奖励计划受托人发行及由其持有,直至各归属期结束,并在满足董事会于授出时规定的相关归属条件后转让予承授人。紧随授出于本公告所述的涉及2,099,133股股份的受限制股份单位后,Three D Partners Limited,受限制股份单位奖励计划受托人之全资附属公司,持有合共2,099,133股涉及已授出及尚未行使的受限制股份单位的股份,Three D Partners Limited亦持有受限制股份单位池中的27,316,867股股份以供日后根据受限制股份单位奖励计划授出受限制股份单位。 就任何受限制股份单位转让予受限制股份单位奖励计划参与者的任何股份,将须遵守组织章程细则的所有条文并与转让当日(倘该日本公司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则为恢复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的首日)已发行缴足股份享有同等地位。受限制股份单位奖励计划参与者于行使前及除非致受限制股份单位奖励计划参与者的受限制股份单位授予函另有列明外,将不会就其受限制股份单位的相关股份拥有投票权。受限制股份单位奖励计划参与者自受限制股份单位根据本受限制股份单位奖励计划规定解锁并经由受限制股份单位受托人把该等已解锁受限制股份单位转到受限制股份单位奖励计划参与者个人名下后至受限制股份单位的相关股份售出前,就其受限制股份单位的相关股份拥有投票权并将该投票权全部授权刘春河先生行使。为免生疑问,自受限制股份单位授出日期起,受限制股份单位管理人全权酌情决定受限制股份单位参与者是否享有受限制股份单位相关股份的现金或非现金收入、股息或分派及╱或非现金及非实物分派的出售所得款项;受限制股份单位相关股份的所有现金或非现金收入、股息或分派及╱或非现金及非实物分派的出售所得款项将由受限制股份单位管理人全权酌情决定。详情请参阅公告。 承授人 就董事所尽知,于2024年3月21日获授予受限制股份单位的承授人中概无本公司在上市规则第十四A章定义下的关连人士。 市场价 授予之2,099,133份受限制股份单位代表市场价值约5.18百万港元,计及股份于紧接授出日期前五个营业日在联交所每日报价表所列的平均收市价每股约2.47港元;或约5.35百万港元,计及股份于授出日期在联交所报价每股2.55港元。 归属时间表 受限制股份单位自授予受限制股份单位奖励计划参与者后即行锁定,受限制股份单位的锁定期为受限制股份单位奖励计划参与者获授受限制股份单位之日起至受限制股份单位首期解锁日后满三年之日止。首期解锁日为受限制股份单位授予后半年内,首期解锁日具体日期由董事会授权刘春河先生决定。 计及受限制股份单位奖励计划的宗旨及目标,董事会认为该授出乃属公平合理,并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本公司的受限制股份单位奖励计划应仅可由受限制股份单位受托人提供购买的现有股份,而授出受限制股份单位仅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7.12条项下的披露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