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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变更首席执行官变更各董事委员会主席及成员变更

2021-08-25 00:00:00

独立非执行董事辞任

赤子城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佈,潘细亚先生(「潘先生」)因追求其他事业发展机会,故辞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及本集团内所有职务,自2021年8月26日起生效。

潘先生已确认,其与董事会概无意见分歧,亦无其他有关其辞任之事宜须促请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及本公司股东垂注。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衷心感谢潘先生于任内对本公司作出的贡献。

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董事会欣然宣布,高明先生(「高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21年8月26日起生效。

高先生的履历详情如下:

高明先生,35岁,自2014年7月至2016年8月,高先生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担任博士后研究员。自2015年7月至2016年7月,高先生于普林斯顿大学担任访问学者。自2016年8月至2019年8月,高先生于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担任助理教授。自2017年6月起至今,高先生于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担任硕士生导师。自2018年12月起至今,高先生于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担任博士生导师。自2019年9月起至今,高先生于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担任副教授。

高先生于2009年7月毕业于北京大学,获得经济学及法学学士学位;高先生于2014年7月毕业于北京大学,获得经济学博士学位。

于本公告日期,除上文所披露者外,高先生(i)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或控股股东(定义见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概无任何关係;(ii)并无亦不被视为于本公司的证券中持有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界定的任何权益;及(iii)于本公告日期前过去三年并无在本公司或本公司任何附属公司出任任何职位,亦无于其他上市公司出任任何董事职位。

本公司与高先生订立关于彼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委任书,任期由2021年8月26日起计为期三年(惟须根据本公司章程细则于本公司股东週年大会上轮席退任)。高先生将有权收取年薪港币10万元。高先生的薪酬乃经参考其工作经验、于本公司的职务及职责以及现行市况后釐定。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高先生确认概无资料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予以披露,且概无其他事宜须促请联交所及本公司股东垂注。

董事会谨此热烈欢迎高先生加入董事会。

首席执行官之变更

董事会谨此宣佈,由于公司决策机制、管理架构及运营制度的全面成熟发展,以及刘春河先生(「刘先生」)决定聚焦公司战略、组织建设和社会价值等工作,持续为公司发展创造更大更长远的价值。刘先生已辞去本集团首席执行官(「首席执行官」)职务,自2021年8月26日生效。刘先生将继续担任本集团董事会主席、执行董事及提名委员会主席。

刘先生已确认,其与董事会概无意见分歧,亦无其他有关其辞任之事宜须促请联交所及本公司股东垂注。

委任首席执行官

董事会欣然宣布,李平先生(「李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首席执行官,自2021年8月26日起生效。

李先生的履历详情如下:

李平先生,32岁,为本公司的联合创始人、执行董事兼首席执行官。彼于2011年7月加入本集团,负责我们业务的整体营运及管理。李平先生亦于赤子城移动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航海时代传媒有限公司及北京米可世界科技有限公司中担任董事职务。李平先生自2020年12月起至今,在北京奇幻梦想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董事、自2021年1月起至今,在海南赤子城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自2021年1月起至今,在北京赤子城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自2021年8月23日起至今,在北京阿凡提互娱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董事。李平先生为控股股东集团成员,与刘春河先生一致行动,构成本公司控股股东集团。

李平先生于2011年6月获得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的工程学士学位。

于本公告日期,李先生于本公司306,928,420股股份中拥有权益(定义见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李先生于2019年6月22日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合约,服务合约初始固定期限为期三年(惟须本公司于股东週年大会上重新提名和重选)直至合约终止。李先生当前作为本公司执行董事的酬金由本公司董事会经参考本集团业绩及其表现后釐定。李先生将不会因担任首席执行官再领取额外酬金。

于本公告日期,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李先生(i)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或控股股东(定义见上市规则)概无任何关係;及(ii)于本公告日期前过去三年并无在本公司或本公司任何附属公司出任任何职位,亦无于其他上市公司出任任何董事职位。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李先生确认概无资料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予以披露,且概无其他事宜须促请联交所及本公司股东垂注。

委任各董事委员会主席及成员

董事会欣然宣佈,由于潘细亚先生已离任公司董事,彼等于各委员会职位分别由高明先生及刘春河先生接任。叶椿建先生于薪酬委员会职位由苏鉴先生接任。李平先生于提名委员会职位由黄斯沉先生接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