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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景观建设协议的关连交易之补充公告

2024-07-11 00:00:00

有关景观建设协议的关连交易之补充公告 兹提述嘉兴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2024年7月8日的公告(「该公告」),内容有关景观建设协议的关连交易。除另有界定或文义另有要求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董事会将提供以下有关景观建设协议项下釐定合约价的进一步详情。 盐城星洲对有关景观建设项目进行招标。嘉燃建设作为三家公司中的中标者获得合约,并作为承包商与盐城星洲订立景观建设协议。 除该公告所披露者外,合约价根据正常的商业条款,参考市场价格及地方政府发佈的类似服务价格指引釐定。董事会将补充,嘉燃建设通过以下程序釐定投标价格: (i) 嘉燃建设以盐城星洲的项目预算及盐城星洲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起点。 盐城星洲设定的投标价格上限为人民币15,037,092.57元。 据董事所深知、全悉及确信,盐城星洲已委聘独立第三方顾问根据适用政府指引编制相关工程量清单及设定投标价格上限; (ii) 就有关政府部门发佈的计价指引所适用的部分建设工程而言,嘉燃建设 在釐定相应部分的投标价格时已遵照该等指引。该等指引包括(a《)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b《) 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c《)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d《)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及(e《) 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版)。上述(a)项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佈,及上述(b)至(e)项均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佈;及 (iii) 就政府部门尚未发佈有关计价指引的部分建设工程而言,嘉燃建设已参考 江苏省盐城市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每月发佈的该领域期刊《盐城工程造价》所公佈的类似服务市场价格,以及通过市场研究(包括咨询及实地考察等)确定的公开市场上相关材料的成本而进行。 如上文详述,在盐城星洲设定的上限范围内,景观建设协议项下的合约价根据相关政府部门发佈的计价指引釐定,对于不适用政府计价指引的建设工程部分,则仅根据类似服务的市场价格釐定。由于合约价符合适用法律法规的要求及现行市场价格,董事会认为合约价属公平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