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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持续关连交易年度上限

2022-08-23 00:00:00

背景

兹提述招股章程,内容有关(其中包括)本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与阿里巴巴中国订立销售框架协议及采购框架协议。根据销售框架协议及采购框架协议,本集团同意向阿里巴巴中国及╱或其联繫人提供或采购商品(包括但不限于家用电器及消费电子产品)。鉴于本公告内所述原因,本公司拟修订销售框架协议及采购框架协议项下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原定年度上限。

上市规则的涵义

根据上市规则第14A.54(2)条,倘本公司拟修订持续关连交易的年度上限,则本公司将须就相关持续关连交易重新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的相关条文。

于本公告日期,由于阿里巴巴中国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约17.26%的权益,其为本公司主要股东,因而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阿里巴巴中国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因此,销售框架协议及采购框架协议项下的交易构成上市规则项下本公司的持续关连交易。

由于销售框架协议及采购框架协议项下经修订年度上限的各自最高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上市规则第14.07条)超过0.1%但低于5%,因此修订年度上限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有关申报、公告及年度审核的规定,惟获豁免遵守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