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定价格行动及稳定价格期结束
根据香港法例第571W章证券及期货(稳定价格)规则第9(2)条,本公司宣佈,有关全球发售的稳定价格期于2022年10月23日(星期日)(即于递交香港公开发售申请截止日期后第30日)结束。
有关J.P. Morgan Securities (Asia Pacific) Limited(作为稳定价格经办人)或代其行事的任何人士于稳定价格期进行的稳定价格行动的进一步资料载于本公告。
超额配股权失效
整体协调人(代表国际包销商)于稳定价格期内并无行使超额配股权,而超额配股权已于2022年10月23日(星期日)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