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本集团奶牛存栏量及乳制品原材料价格上涨,导致本集团自2022年1月至6月向伊利采购的乳制品金额达到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原年度上限的65.92%,预期本集团及其联繫人于截至2022年及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根据乳制品采购框架协议向伊利作出的年度采购总额将超过原年度上限,故须修订原年度上限,将原年度上限由人民币40.5百万元和人民币55.2百万元分别增至人民币90百万元和人民币155百万元(即经修订年度上限)。
上市规则的涵义
由于伊利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市规则,伊利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十四A章,乳制品采购框架协议项下进行的交易构成本公司的持续关连交易。
根据上市规则第14A.54条,倘本公司建议修订持续关连交易的年度上限,本公司将须重新遵守上市规则第十四A章适用于相关持续关连交易的规定。由于上市规则有关经修订年度上限的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溢利比率除外)超过0.1%但所有适用百分比率低于5%,故乳制品采购框架协议项下进行的交易(根据经修订年度上限开展)获豁免遵守上市规则第十四A章下的独立股东批准规定,但须遵守申报、年度审阅及公告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