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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质押可换股票据

2022-05-30 00:00:00

本公告乃由中国优然牧业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0.07(2)条附注(3)作出。

本公司获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定义见上市规则)PAGAC Yogurt Holding III Limited(「PAG III」)知会,于2022年4月8日,其作为质押人与Madison Pacific Trust Limited(「Madison Pacific」,作为质押代理人)订立债权证,据此,其中包括,其向Madison Pacific以质押方式悉数质押其持有的,与本公司于2020年11月4日向其发行的本金总额为330,000,000美元的可换股票据(「可换股票据」)有关的现有及日后权利、所有权及权益,包括根据可换股票据及本公司(作为发行人)与PAG III(作为买方)于2020年11月3日订立的认购协议或与之相关的应付PAG III的所有款项以及所有以其为受益人的申索、裁决及判决。基于转换价0.44605美元计算,可换股票据可转换为739,827,374股本公司股份(占本公司于本公告日期全部已发行股本的约19.49%)。本公司亦获PAGIII知会,根据上述债权证,Madison Pacific于适用于PAG III的禁售期(即本公司上市后12个月)届满前任何时间不可行使任何权利转换可换股票据。

据本公司董事(「董事」)所深知,Madison Pacific独立于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上述质押不属于上市规则第13.17条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