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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及聘任副行长

2020-10-12 00:00:00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行」)董事会(「 董事会」)谨此宣佈,董事会接获本行董事会秘书及联席公司秘书赵志宏先生(「赵先生」)的辞呈,赵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辞任本行董事会秘书及联席公司秘书职位。

赵先生已确认彼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且概无有关其辞任之任何事宜须知会本行股东或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董事会对赵先生在兼任本行董事会秘书及联席公司秘书期间勤勉尽责的工作及为本行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董事会进一步宣佈,于2020年10月 10日,董事会决议:

1. 批准赵先生不再担任本行董事会秘书,自 2020年10月 10日起生效;

2. 聘任杜刚先生(「 杜先生」)为本行董事会秘书,任期自 2020年 10月 10日起至第五届高级管理层任期届满为止;

3. 批准赵先生不再担任本行联席公司秘书,并聘任杜先生担任本行联席公司秘书(「 变更联席公司秘书」)。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 8.17条,本行必须委任符合《上市规则》第 3.28 条规定的公司秘书。根据《上市规则》第 3.28条,本行必须委任一名个别人士为公司秘书,该名人士必须为香港联交所认为在学术或专业资格或有关经验方面足以履行公司秘书职责的人士。由于杜先生并无持有《上市规则》第 3.28条所规定的必要资格,因此本行将向香港联交所申请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 8.17条及3.28条的规定(「 该豁免」),而变更联席公司秘书将自该豁免获香港联交所授出之日起生效,及杜先生担任联席公司秘书的任职期限至本行第五届高级管理层任期届满为止;及

4. 聘任赵先生担任本行副行长,任职期限至本行第五届高级管理层任期届满为止。赵先生担任本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自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该核准」)之日起生效。

杜先生及赵先生的履历详情分别载列如下:

杜刚先生, 1970年11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于2019年3月加入本行。在加入本行之前,曾长期在中国人民银行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系统从事监管工作,曾任中国人民银行稽核监督局副主任科员、银行监管一司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培训中心副处长、处长,世界银行中蒙局金融专家,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监管部副巡视员,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副局级干部、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监管部副巡视员。杜刚先生现任本行执行董事、副行长、董事会秘书。

赵志宏先生, 1966年1 月出生,高级经济师,博士研究生学历,于2015年9月加入本行。在加入本行之前,曾任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曾任中国建设银行信贷管理部业务综合处主任科员、副处长,信贷风险管理部风险研究处副处长、分行监管三处副处长(主持工作)、风险研究处处长,风险管理部授权授信管理处高级经理、授权管理处高级经理,风险管理部资深风险经理(专业技术二级),质量效率管理部资深风险经理(专业技术二级)、副总经理,产品与质量管理部副总经理,产品创新与管理部副总经理。曾任本行战略发展总裁、董事会秘书。赵志宏先生现任本行首席风险管理官、行长助理、战略发展与投资管理办公室主任。

本行将于适当时候就该豁免及该核准的进展刊发进一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