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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公告 外国公司问责法案下的状况更新

2022-05-05 00:00:00

于2022年5月4日(美国东部时间),哔哩哔哩股份有限公司(「哔哩哔哩」或「本公司」)呈交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表格20-F(「2021年表格20-F」)的年报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美国证交会」)按《外国公司问责法案》(「问责法案」)将本公司暂定为委员会识别的发行人。

本公司得悉,美国证交会乃根据问责法案及按此颁佈的实施细则作出上述识别,而此举显示美国证交会认定本公司所聘用并就2021年表格20-F所载的本公司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意见的审计师,其审计底稿不能获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全面检查及调查。

按照问责法案,如果美国证交会认定本公司提交的审计报告,乃由自2021年起连续三年未接受PCAOB检查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则美国证交会应禁止本公司的股份或美国存托股(「美国存托股」)在美国的国家证券交易所或场外交易市场上进行买卖。

本公司的美国存托股(每股代表一股Z类普通股)自2018年3月起在纳斯达克全球精选市场(「纳斯达克」)挂牌,股份代号为「BILI」。本公司的Z类普通股自2021年3月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股份代号为「9626」。本公司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Z类普通股及本公司在纳斯达克挂牌的美国存托股可以互相转换。本公司将继续遵守中国及美国的适用法律及法规,并致力保持其于纳斯达克和香港联交所的上市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