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乃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第15项应用指引及上市规则第13.09(2)(a)条而作出。
董事会欣然宣佈,本公司拟通过以京东工业股份于香港联交所主板独立上市的方式分拆京东工业。根据第15项应用指引,本公司已就拟议分拆向香港联交所提交分拆建议,且香港联交所已确认本公司可进行拟议分拆。
于2023年3月30日,京东工业通过其联席保荐人向香港联交所提交上市申请表格(表格A1),以申请京东工业股份于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及买卖。
现建议,拟议分拆将以京东工业股份全球发售的方式进行(包括香港公开发售及国际发售)。拟议分拆完成后,本公司将继续间接持有京东工业50%以上的股权,因此,京东工业将仍为本公司的子公司。
有关拟议分拆的详情(包括全球发售的规模和架构、本公司于京东工业的股权百分比的减幅)尚未落实。
拟议分拆须待(其中包括)获得香港联交所上市委员会批准京东工业股份上市及买卖、完成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交的京东工业股份上市及发售相关备案以及董事会及京东工业董事会及股东作出最终决定后(如适用),方可作实。股东及本公司有意投资者务请注意,现时并无保证拟议分拆将会落实或何时落实。因此,股东及本公司有意投资者于买卖或投资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
本公司将于适当时候就拟议分拆刊发进一步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