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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公告更新《外国公司问责法案》相关状况

2022-05-05 00:00:00

京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京东集团」)今日宣佈,更新本公司在《外国公司问责法案》(「HFCAA」)下的相关状况。京东集团获知,在本公司提交了截至2021年12月31日财年的年度报告20-F表格后,美国证券交易监督委员会(「SEC」)于2022年5月4日,纽约时间,将本公司列入基于HFCAA的认定名单。

京东集团理解SEC是根据HFCAA及其实施细则做出的此等认定,表明SEC认定本公司使用了目前不能由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审查审计底稿的审计机构出具截至2021年12月31日财年的审计报告。

根据HFCAA规定,只有连续三年被SEC认定使用未能被PCAOB审查审计底稿的审计机构出具年度审计报告,上市公司才会在美国交易所被退市。

京东集团一直在积极寻求可能的解决方案。本公司将继续遵守中美相关法律法规,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保持本公司在纳斯达克市场及香港联交所两地的上市地位。

本公司于2022年5月5日刊发的宣佈上述根据HFCAA更新状况的新闻稿全文可于本公司网站https://ir.jd.com/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