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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警告

2021-03-09 00:00:00

本公告乃由中国宏光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第17.10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GEM上市规则)作出。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欲告知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本集团对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年内」)的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以及董事会目前可得资料所作出之初步审阅,本集团预期年内净溢利将较截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过往年度」)的净溢利录得显着减少约60%。年内净溢利下降主要归因于年内收益较过往年度之收益大幅减少约22%,原因是受到自二零二零年初以来爆发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影响,疫情导致本集团延迟了生产及营运的复工时间,同时延迟了本集团客户的专案开工进度和订单的执行。

本公司仍在落实年内之业绩。本公告所载资料乃仅由本公司管理层参考本集团目前可得资料及年内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所作出之初步评估得出,有关资料并未经本公司核数师审阅或审核,亦未经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阅,其后可能会进行调整。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请细阅本集团年内之业绩公告,有关公告预期将于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刊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