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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警告

2021-05-10 00:00:00

本公告乃由维亮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第17.10条以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的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GEM上市规则)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对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本期间」)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及目前可获得的其他资料所作出之初步评估,本集团预计将于本期间录得综合亏损净额约2.6百万港元,而于二零二零年同期则录得综合纯利约3.2百万港元。根据董事会目前可获得的资料,有关预期减少乃主要由于(其中包括)(i)毛利减少,乃因(a)买卖机械、工具及零件的总体销售额减少约12.7百万港元及(b)来自分租机械的机器租赁收入减少约4.0百万港元;(ii)其他开支净额增加,乃主要由于出售机器及设备的亏损增加约0.9百万港元;及(iii)行政开支增加约0.9百万港元,乃主要由于(a)租赁物业之短期经营租赁租金及(b)上市相关开支增加所致。

由于本公司仍在备制本集团于本期间的第一季度业绩,本公告所载资料仅为董事会根据本集团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及本公司目前可获得的其他资料所作出之初步评估,有关资料并未经核数师审阅或审核,管理账目亦未经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阅。本集团第一季度业绩之详情将载于本公司于本期间的第一季度业绩公告内,而有关公告预期将于二零二一年五月十四日刊发。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须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