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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GEM上市规则第17.50(2)(h)条及第17.50A(2)条作出之公告

2020-01-23 00:00:00

本公告乃由Mindtell Technology Limited(「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第17.50(2)(h)条及第17.50A(2)条作出。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已获悉,联交所上市委员会已于二零二零年一月二十日对刘恩赐先生(「刘先生」)(为本公司之执行董事)作出批评,内容有关彼违反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3.08(f)条及彼于上市规则附录五所载向联交所作出之董事的声明及承诺中彼之责任,即履行彼作为亚洲资源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899)执行董事之诚信责任以及以董事应有之技能、谨慎及勤勉行事,程度相当于他人合理地预期一名具备相同知识及经验,并担任其职务之人士所应有的程度(「批评」)。

董事会已审慎评估对刘先生所作出之批评,并认为批评对董事会关于刘先生担任本公司执行董事之合适性之判断无实质影响。鑑于(i)概无证据证明批评涉及刘先生任何失信、欺诈行为或显示有任何诚信问题,将影响彼作为本公司董事之适当性,及(ii)董事会将采取若干措施,包括委聘香港法律顾问就董事职责提供专业意见,并加强交易批准程序之内部控制政策。董事会认为,根据GEM上市规则第5.01及5.02条,刘先生仍适合担任本公司之执行董事。

除本公告所披露者外,本公司并不知悉有关上述事项的任何资料须提请本公司股东垂注。

本公司将根据GEM上市规则于适当时候就上述事项作出进一步公告。

此为上文提及之批评之超连结:

https://www.hkex.com.hk/News/News-Release/2020/200120news?sc_lan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