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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更改公司名称

2019-11-15 00:00:00

Dominate Group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本公司」, 连同其附属公司「本集团」) 董事会(「董事会」) 建议将本公司英文名称由「Dominate Group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 更改为「Chong Fai Jewellery Group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 并采纳「创辉珠宝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作为其中文双重外文名称(「建议更改公司名称」) 。

建议更改公司名称的条件

建议更改公司名称须待以下条件达成后, 方告落实:

1. 本公司股东于本公司股东特别大会(「股东特别大会」) 上通过特别决议案, 以考虑及酌情批准建议更改公司名称; 及

2. 开曼群岛公司注册处处长批准建议更改公司名称。

待上文所载条件达成后, 建议更改公司名称将自开曼群岛公司注册处处长发出更改名称注册证书的日期起生效。 其后, 本公司将向香港公司注册处及开曼群岛公司注册处处长办理一切所需存档手续。

建议更改公司名称的理由

本集团是位于香港的垂直整合珠宝商。 自1997年起, 本集团主要透过由位于九龙及新界策略地点的零售网络, 以「创辉珠宝」 品牌销售其自家产品。

鑑于以上内容, 董事会认为, 建议更改公司名称将为本公司提供更为鲜明及恰当的识别及企业形象。

建议更改公司名称将不会对本集团业务产生影响。 董事会认为, 建议更改公司名称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最佳利益。

建议更改公司名称的影响

建议更改公司名称将不会影响股东的任何权利、 本公司股份于联交所的买卖及本公司的日常业务运作。 于建议更改公司名称生效后, 本公司任何新发行股票将以本公司的新英文名称及中文双重外文名称发行。 于建议更改公司名称生效后, 印有本公司现有名称的本公司所有现有股票将继续为本公司股份拥有权的有效凭证, 并将继续有效作买卖、 结算、 登记及交付之用。 因此, 本公司将不会安排以本公司现有股票免费换领印有本公司新名称的新股票。

待联交所确认后, 本公司股份于联交所买卖时的英文及中文股份简称亦将于建议更改公司名称生效后更改。

一般资料

董事会将召开股东特别大会, 会上将提呈一项特别决议案以供股东考虑及酌情批准建议更改公司名称。

一份载有建议更改公司名称详情的通函连同股东特别大会通告及相关代表委任表格将于切实可行情况下儘快寄发予股东。

本公司将作进一步公告以适时通知股东有关特别决议案的投票表决结果、 建议更改公司名称的生效日期及其他相关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