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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收购SILVER MAX AP COMPANY LIMITED全部已发行股本的须予披露交易涉及根据一般授权发行新股份及发行可换股债券

2020-04-03 00:00:00

收购事项

董事会欣然宣佈,于二零二零年四月三日(交易时段结束后),买方与卖方订立买卖协议,据此,买方有条件同意向卖方购买,而卖方已有条件同意向买方出售销售股份(相当于目标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代价为9,800,000令吉(相当于约17,443,200港元),将于交割后透过配发及发行代价股份及发行可换股债券偿付。

于交割后,目标公司将成为本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目标集团的财务业绩将併入本集团的综合财务报表。

GEM上市规则之涵义

由于有关收购事项于GEM上市规则第十九章项下的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所有适用百分比率均低于25%,根据GEM上市规则第十九章,收购事项构成本公司的一项须予披露交易,故须遵守GEM上市规则第十九章项下的申报及公告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