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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框架协议之持续关连交易及须予披露交易

2021-01-14 00:00:00

与晋工机械的框架协议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18年6月30日的招股章程,当中载有(其中包括)厦门百应(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及晋工机械之间的2018年框架协议项下拟进行之持续关连交易的详情。2018年框架协议自2018年1月1日起为期三年并已于2020年12月31日届满。

于2021年1月14日,厦门百应与晋工机械订立框架协议,据此,厦门百应同意向晋工机械所引介的客户提供直接融资租赁服务,期限为自2021年1月14日至2023年12月31日。

GEM上市规则的涵义

于本公告日期,晋工机械由主要股东柯水源先生直接拥有50%权益并由非执行董事兼主要股东柯金鐤先生(柯水源先生的胞兄弟)直接拥有50%权益,因此根据GEM上市规则,晋工机械为本公司关连人士。因此,本集团与晋工机械订立的框架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交易(其将按持续或经常基准进行)根据GEM上市规则第20章构成本公司的持续关连交易。

由于有关2021年年度上限的一项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GEM上市规则)按年度基准计算超过5%但低于25%,且各年于2021年年度上限均低于10,000,000港元,框架协议项下拟进行持续关连交易须遵守GEM上市规则第20章项下年度审阅、申报及公告规定,惟获豁免遵守通函及独立股东批准规定。

由于有关2021年年度上限的一项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GEM上市规则)按年度基准计算超过5%但低于25%,框架协议项下拟进行交易根据GEM上市规则第19章亦构成本公司的须予披露交易,因此须遵守GEM上市规则项下通知及公告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