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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建造合约的须予披露交易

2020-09-04 00:00:00

建造合约

于2020年9月4日(收市后),本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侨新与承建商就建造项目订立建造合约,合约金额为人民币10,000,000元(相当于约11,308,380港元),并可能就建造项目的建造工程变动情况(倘有)作出调整。

建造项目涉及在位于中国福建的地块上建造一间食醋生产厂房。

由于建造合约项下拟开展建造项目的一项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低于25%,故根据GEM上市规则第19章,订立建造合约构成本公司一项须予披露交易,并须遵守GEM上市规则第19章项下的通知及公告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