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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警告

2020-11-05 00:00:00

广骏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下内幕消息条文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证券上市规则(「 GEM上市规则」 )第17.10条发表本公佈。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根据本公司现有资料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预期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于截至二零二零年九月三十日止之中期业绩税前净亏损约港币二百九十万元可能相较二零一九年同期录得税前净亏损约港币二十万元。

有关亏损减少收入约港币二千零五十万元主要来自(i) 完成了一个土木工程项目及六个维修工程项目; (ii) 爆发冠状病毒的负面影响,影响了几个正在进行的建筑项目的进度以及该行业可用的招标数量; 及 (iii) 香港整体经济衰退, 对冲增加他收入港币一百六十万元及下跌行政费用约港币一百三十万元。

本公司正在落实本集团截至二零二零年九月三十日止中期之业绩。本公告所载资料谨根据于二零二零年九月三十日之本集团未经审核之管理账目及本公司现有资料作出之初步评估,而并非根据本公司核数师审核或审阅之任何数字或资料作出。本集团之业绩详情将于本集团公佈截至二零二零年九月三十日止中期之业绩时作出披露。

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